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首次有“身份证”
16日,10个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了农业农村部颁发的登记证书,这标志着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首次有了“身份证”。这是记者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议上了解到的信息。目前,全国已有超过13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改革,共确认集体成员2亿多人。
下一步,这项改革将依法合规全面确认集体成员身份,积极探索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通过多种路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确保2019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2021年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新华社南京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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