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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穿职业索赔、举报群体头上的虚假公益光环—— 上海建立职业打假人“黑名单”制度

安徽工人日报 2018-11-17 08:30 大字

本报讯(记者钱培坚)近日,上海发布了《关于有效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维护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正式使用了“职业索赔职业举报”的概念,并建立“黑名单”制度予以制约。

职业打假人的举报索赔,是否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一直备受争议。长久以来,职业打假人通过“知假买假”“调包、夹带”等手段,不仅获取了巨大利益,也影响、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还挤占了市场监管领域大量的行政资源。为此,上海市工商、法制办、12345热线办、公安局、食药监局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指导意见》,对于执法部门如何有效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提出了最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判断职业索赔、职业举报等行为的标准,应当根据是否以牟利为目的、是否因生活消费需要、是否知假买假、购买商品是否明显超出合理消费数量、投诉举报的数量、相关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数量等进行综合判断。

投诉举报异常名录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投诉举报数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主要反映问题、涉及领域或商品服务类别等。

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将定期梳理、完善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在处理投诉举报、信访、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监察事项时,要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重点关注,与普通消费者或者举报人进行适当区分。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过程中存在的失信行为,依法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对确认构成敲诈勒索、诈骗的相关人员,按照《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的有关规定,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此次《指导意见》另一大亮点,是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对涉及职业索赔的相关投诉,不再纳入对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质量综合评估中调解成功率的统计范围。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依法严厉惩处敲诈勒索诈骗等行为。针对“夹带”“掉包”“造假”问题食品并通过要挟、欺诈等方式索赔以及长期进行不实举报,要求企业支付一定“好处费”等构成敲诈勒索、诈骗的行为,加强工作指导,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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