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国际先进理念 上海年内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2018年内,上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将完成编制。
11月15日,在上海市政协举行的委员年末视察之“上海城市历史风貌保护情况”专题中,上海市规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上海将对标国际先进理念,结合上海地方特色,完善历史风貌保护的顶层设计。同时,不断完善各层次保护规划编制。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扩至58平方公里
上海于198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已建立了“点线面“相结合的保护对象体系。1989年以来,上海市分五批公布了共计1058处、3075幢优秀历史建筑,401条风貌保护道路(街巷),41平方公里的历史文化风貌区(44片)及17平方公里的风貌保护街坊(250处)。
“当前国际先进的保护理念已经从过去单栋、静态的历史保护模式逐步过渡到以成片、活化的积极动态的保护模式。“上海市规土局相关负责人说,上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也在进一步提升与转变。
2017年初,由上海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规土局、市房管局、市文物局共同开展上海中心城区50年以上建筑普查。经普查,上海外环内现存50年以上历史建筑约2559万平方米,其中里弄类813万平方米。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要求,应当对其中730万平方米采取分类保留保护措施。
2016年1月、2017年9月上海市政府分别公布了第一批119处、第二批131处,共计250处风貌保护街坊,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范围由原来的41平方公里,扩大至58平方公里。“上海将进一步扩大保护范围,加大保护力度。”上述负责人说。
按“一地一方案”编制保护更新方案
据上海市规土局透露,下一步,将不断完善各层次保护规划编制。除了年内编制完成上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外,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将结合试点工作推进,按照新的保护理念、保护要求,开展相应地区的风貌评估并编制保护规划,指导项目实施。
同时,上海市规土局将积极深化实施试点项目,探索政策突破创新;健全项目化推进机制,积极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指导区政府做好实施方案,按照“一地一方案“编制保护更新方案;不断探索在成片风貌保护要求下的有机更新模式。结合试点项目推进,配合相关部门探索推动房屋、财税、消防、抗震等方面的政策突破。
此外,上海还将进一步推进《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根据上海市人大要求,市规土局将会同市房管局在年内完成《保护条例》上报工作。在条例修订工作推进过程中,将充分吸纳各位委员提出的建议,在职责分工、保护修缮、财政支持、相关技术规范等方面在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中进一步予以研究、细化,将历史风貌保护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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