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联合调查组介入“村霸”事件:11名公职人员被立案
日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泰兴市委宣传部了解到,针对新华社日前报道的泰兴市滨江镇翻身村原支部书记刘幸福乱占农田建厂、侵占集体财产、殴打恐吓村民等问题,泰兴市委、市政府明确市政法委、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国土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目前已有11名公职人员被泰兴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刘幸福本人也于日前接受纪律审查。
据新华社报道,刘幸福涉嫌以租代征,在租赁的农田上建设永久性非农建筑,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性质。
泰兴市方面介绍,刘幸福在滨江镇所办的江苏幸福医药集团总用地面积84亩,其中违法用地20.8亩,国土部门分别于2002年和2016年依法予以查处。2017年1月,泰兴市国土局向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被执行人在非法占用的3474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018年10月26日,企业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已拆除整改到位,退出非法占用土地。
2015年,翻身村村民徐金华向法院起诉,要求翻身村村委会返还向其租赁的1.872亩承包地,并支付租金1.18万元。
泰兴方面称,法院对该诉求受理后依法作出判决,介于该宗土地性质已发生变化,且徐金华原承包地四至不明,徐金华在收取判决确定的租金后,同意法院将该执行案作结案处理。
此外,新华社还报道,刘幸福实际承租的土地每年需以每平方米5元的价格向村集体支付租金。然而多名村民反映,相应土地租金一直未缴纳,且刘幸福在担任翻身村支部书记期间,不仅欠缴村集体租金,还利用职务便利,把村集体资金变成个人“提款机”,用于支付村民的土地租金以及幸福集团的其他支出。
泰兴方面经过调查称,根据合同约定,江苏幸福医药集团因租用村民土地,每年应支付翻身村翻一、翻二、翻三三个组群众租金约3.51万元,支付村集体租金约7.12万元。至2017年,江苏幸福医药集团已根据合同约定足额支付村民租金约71.78万元,支付村集体土地租金65.2万元,尚欠村集体租金41.5万元。
目前,“经滨江镇纪委、审计部门审查督办,欠款目前已全部补缴到位。”泰兴相关负责人称。
针对群众举报的刘幸福涉黑问题和刘幸福所办企业窃取60万元用电问题,泰兴方面表示,泰州市公安局已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开展相关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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