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2013年来审理各类国家赔偿案近3万件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罗沙)记者13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13年至2018年10月,人民法院共审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2.8万余件,包括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有效保障受不法职权侵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当日发布了10件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包括:丹东益阳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执行国家赔偿案,刘学娟申请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邓永华申请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违法使用武器致伤赔偿案,郑兰建申请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无罪逮捕赔偿案,苗景顺、陈玉萍等人申请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怠于履行职责赔偿案,张越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刘发金、徐全容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谢兰松申请民事抚养纠纷司法救助案,李洪清、陆成凤申请行政诉讼司法救助案,常章海申请道交侵权赔偿司法救助案。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祝二军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通过制定多部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基本建成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适用规范体系,内容涵盖刑事赔偿、非刑事司法赔偿等国家赔偿领域,包括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等实体规范,以及立案、审查、监督等程序规范,有效促进了国家赔偿法律体系更加完备。
据悉,本次发布的5件国家赔偿典型案例分别涵盖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案件类型包括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无罪羁押赔偿、错误执行赔偿,以及怠于履职赔偿等。5件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分别涉及刑事被害人救助、民事诉讼救助、行政诉讼救助和执行救助,充分体现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功能属性和“加强生存权保障”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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