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 四类对象权益将获保障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江靖虹)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以更好维护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权益。
《通知》根据困境儿童困难情况不同,分为“孤儿”“自身困境、家庭困境和临时困境儿童”“安全困境儿童”“多重困境儿童”等四类对象。
《通知》明确了自身困境、家庭困境和临时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将其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其中,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以个人为单位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按低保标准全额享受低保。
《通知》还明确了安全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确需临时监护的,可由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实施救助。
此外,《通知》还明确,多重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不叠加、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适用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鼓励各地针对其他类型的困境儿童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使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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