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奢侈品货物入境走无申报通道 五旬男子代购逃税74万受审
被告人应某在法庭上
五旬男子应某携带手表、项链、化妆品、包等货物入境,却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货物、物品,后被海关查获,经鉴定,其偷逃应缴税额达74万余元。11月13日上午,应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在北京四中院受审。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今年52岁的应某是浙江人,此前,他曾因携带超量消费品入境,被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警告并罚款22900元。
公诉机关指控,应某乘坐JD460次航班从葡萄牙共和国里斯本市出发,于2018年6月18日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入境时他选择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货物、物品。首都机场海关人员对其检查时查获其行李箱内及随身携带的手表、项链、化妆品、包等货物。经北京海关关税处计核,偷逃应缴税额共计743238.67元。
2018年7月18日,应某接到北京海关缉私局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涉案物品已被依法扣押。
对于指控,应某表示认罪。他在法庭上说,当时儿子放暑假回国探亲,他跟着儿子一起回来,后从北京转机回杭州探亲。当时他们一共携带了三个行李箱,里面装了衣服、项链等物品,有一部分是帮人带的,还有一部分是帮女儿带给朋友的。
此外,应某还带了五块手表,包括两块天梭、一块理查德米勒、一块欧米茄和另外一块旧表。其中,理查德米勒手表价值为16万多欧元,欧米茄手表13万多欧元。这两块手表是有偿代购,费用一共4000块。
下飞机后,应某将表盒与手表分开,自己随身带着两块,其儿子带了两块。入关时,应某通过无申报通道,海关关员对其检查时,发现其携带的物品价值明显超过相关规定。
海关关员在开箱检查应某的行李时,发现里面有空表盒,于是对应某进行询问,应某则称表盒是自己花200元买的。但是海关人员告诉应某,将手表和表盒分开是典型的藏匿行为,加上行李里还有发票,劝他尽快将表交出。在关员的要求下,应某先是将价值较低的手表拿出,最后拿出最贵的手表。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应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携带货物进境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应某经侦查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应某有期徒刑三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应某则称,他在国内是经营KTV和宾馆的,在国外也开了KTV,主业是经商,不是干代购的。“我法律意识淡薄,对检方的定罪量刑建议没有异议,现在非常后悔,以后肯定不会犯类似的错误。”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原标题: 代购逃税74万 五旬男子受审)
新闻推荐
13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