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家庭贫困证明”跑7次都未办成! 贵州毕节多名干部受处分
新华社贵阳11月13日电贵州省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一起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例:毕节市七星关区普宜镇箐脚村一村民因受到干部“刁难”,办“家庭贫困证明”竟然跑了7次未果最终上访,相关干部为此受到处分。
根据通报,2016年7月,毕节市七星关区普宜镇箐脚村的周某艳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贵州一所大学继续本科学习。由于家里经济较困难,周某艳决定申请助学贷款,这需要村里出具一份家庭贫困证明。
“办公室电脑坏了,出不了证明,改天再说!”2016年8月14日,周某艳到村委会办证明时,却被村支书周庆礼以电脑坏了为由拒绝了。
8月15日,再次来到村委会办证明的周某艳遭到周庆礼直接拒绝;16日,周某艳又来到村委会,村委会副主任周遵福以自己不管此事为由拒绝出具证明。随后连着两天,周某艳都吃了闭门羹。
19日,得知周庆礼带着公章到普宜镇办事后,周某艳立即赶到镇里,并向箐脚村包村领导、普宜镇党委委员叶章玲反映“多次请求村干部出具贫困证明均被拒绝”一事。由于叶章玲未跟进落实,周庆礼仍没给周某艳出具证明。
为了一张“家庭贫困证明”,周某艳一家先后跑了7次,分别找了村干部、镇干部都无果。于是,周某艳一家进行上访。2017年2月,七星关区纪委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后,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周庆礼等村干部搪塞推诿群众合理诉求问题属实。周庆礼因“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故意刁难群众”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遵福因“对符合政策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叶章玲在知道村干部多次推诿、刁难群众问题后,虽协调过问,但未有效督促整改落实,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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