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请少点套路和陷阱
刘军/漫画
漫谈万象
□河北李英锋
徐童(化名)打算趁着“双11”促销打折,给爱猫再囤一些猫砂。打开日常使用的某电商App,搜索到之前买过的一款进口猫砂,页面标着“11·11大放价”的字样,售价为每袋109元。然而,今年9月28日,徐童同样在该电商平台购买的同款同包装猫砂,每袋只有99元。号称“全年最低价”的“双11”售价,竟然比平时还贵。(据《法制日报》11月11日报道)
又到“双11”,又到购物季,又见形形色色的营销套路满天飞。有媒体记者今年做了一个实验,在两大主流电商淘宝和京东分别选择了不同类别的50件商品,将它们距离“双11”还有一周的价格和11月10日的价格比较,发现京东50件商品中有17件价格上涨,淘宝50件商品中有11件价格上涨。然而,对于“先涨价后打折”“全年最低价还有更低价”等现象,不少消费者深有感触,也习以为常。
“双11”已经成了网络市场的一个重要引擎,成了广大消费者消费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然而,当套路和陷阱成了一种顽疾,也成了消费生活的一部分,让消费者不再惊讶、处之泰然、习以为常,让消费者陷入“意料之中”式的麻木或无奈,这会给市场的诚信构建带来负面影响,也不利于经济发展。
“双11”还请少一点套路和陷阱,还市场一份纯净。为此,市场监管部门、网络交易平台必须承担主要的管理规范责任,给“双11”保驾护航。首先,要提前针对网购中多发、易发的套路和陷阱拉出“负面清单”,公布典型案例,进行消费约谈、警示、指导,给商家划出经营红线、警戒线,引导消费者注意风险,规避陷阱,理性消费。其次,要完善价格监控机制,加强“双11”期间的网络巡查,保持监督力量的在场,保持监管的高效,发现问题,及时介入,及时处置,及时纠偏。再者,要保持维权通道的畅通,做到有诉必接,有诉必果,为消费者提供维权便利,为消费者做好兜底的维权保障。
我们关注“双11”,不仅要关注市场成交量、成交速度破了多少纪录,还要关注“双11”之后的退货率、投诉率降低了多少,只有套路少了,退货率、投诉率才能不断创造“最低纪录”,“双11”电商经济才能实现全面可持续的消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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