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 多起与农民工相关案例入选
本报讯(记者甘皙)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2018年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这是继2015年、2016年、2017年后,北京市第四次发布典型仲裁案例。本次发布的十大案例是从2017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系统处理的8万余件案件中精心筛选出来的,涉及年休假,竞业限制,试用期,培训,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开具离职证明等较为常见的劳动人事争议。
据介绍,这十大案例的主要内容有:工作履历造假,用人单位试用期内解除获支持;劳动者未申请休年休假,不等同于放弃年休假补偿;合法合理调整工作岗位和地点,不属于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培训期间付工资,不应计入培训费用;隐瞒利益冲突进行利益输送,用人单位解除合法; 多次催告未返岗事后方才提交病假条,旷工解除理由可成立;竞业限制生效条款附期限,限制劳动者权益属无效;及时开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不应设置前提条件;外国人就业同样须参保,签有双边或多边协议方可免除;违约金条款须遵守,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差异。为便于理解,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还针对这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了释法分析。
据了解,在本次发布的十大案例中,有多起与农民工相关。今年1~9月,北京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已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7万余件,同比增长15.3%,结案率达到90.8%,调解率达到52.3%。相关专家介绍,与农民工有关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一直占有很大比重。
今年,北京市仲裁委还与市高院联合,出台了加强本市裁审衔接实施意见,形成化解矛盾合力;制定《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简易处理暂行办法》,发挥“一裁终局”化解争议“小快灵”作用。落实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从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和律师协会、科研机构等部门选聘兼职仲裁员,加大引入社会力量协助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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