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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跑道“强制新标”能否赶走“毒跑道”?

鲁中晨刊 2018-11-08 01:02 大字

□李传营

近年来,北京、江苏等多地发生校园塑胶跑道不合格的事件。针对这一情况,由教育部牵头组织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近日定稿,从今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今年11月1日后交付使用的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必须执行新国标。

“毒跑道”事件大约在两年前发生多起,据《中国青年报》2016年10月20日报道,《上海某小学再曝“毒跑道”事件 数十名学生流鼻血》,文中称:“从9月23日开始,上海市松江区泗泾第三小学一年级学生小丽就再也没有去上过学。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她流了4次鼻血,最严重的一次,她一边吃饭,鼻血一边往饭碗里淌,把全家人都‘吓傻了’。”而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毒跑道”至少涉及江苏、广东、上海等省市,具体城市高达25个。

其实,这种现象早在2003年就有相关报道开始关注,而当时塑胶跑道对于国内广大的中小学而言还是一种新事物,很多学校在招生简章上都会强调“拥有标准400米塑胶跑道”这样的硬件条件,可见它代表的是先进。按理说,先进的事物应该毒害更小才对,那为何这跑道就这么不靠谱呢?依笔者认为,这里既有无序竞争的原因,也有监管不利、责任不清以及标准不高等的不足,但不管什么原因,总得有人承担责任,为此买单,这些都是有着明文的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条款,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也明文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看来,师生健康不可忽视,有“毒跑道”更不是儿戏。

好在有关部门非常重视,经由教育部门牵头,2年多的时间组织了超过100次的专家会议论证,以及全国范围内的实地考察并抽样检验,收集了市场上数百家企业产品的验证实验。一个符合国际国内塑胶跑道发展需求,也是切实可行的标准,已经正式实施。那么,塑胶跑道“强制新标”能否赶走“毒跑道”呢?依笔者认为,要做到这一点,还需做好以下硬功:

其一,严格施行国标新标准。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成长时期,是将来国家之栋梁,学业不能耽误,健康更加重要。塑胶跑道新国标,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针对性解决了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环保、运动防护等突出问题,并综合考量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全生命周期中各个环节的主要风险点,提出了符合绿色发展、技术进步、行业规范以及学生健康防护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可以说,是目前值得信任的标准,必须落实到位。

其二,明确监管责任。不可否认的是,在众多的建设项目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市场的残酷竞争,这将让塑胶跑道的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低价中标、层层转包,这些工程领域常见的弊端,在塑胶跑道的招标建设中无疑也是存在的。为了降低成本、追逐更高的经济利益,使用劣质材料、偷工减料就成了某些无良企业的惯常手法。所以,从塑胶跑道的招投标到建设施工,从产品工艺到生产检测,所有的环节和流程都必须置于严密的监管之下,不能有任何轻忽,更不能人为“放水”,放宽条件。

其三,加大处罚力度。发现“毒跑道”,不能仅是拆除了事,还要倒查责任;不仅要追究学校的责任,对负有监管之责的相关部门,也必须予以深究,并且追究到人。特别是如果其中存在利益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更需要一追到底,该处罚的处罚,该用法的用法,坚决依法依律办事,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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