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 “不还手”体现安全至上
汪昌莲
有一种观点认为,要求公交司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纵容乘客无理取闹,要求司机忍受委屈也极不公平。其实,这种看法混淆了司机职业素养同公共管理的概念。
要求公交司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出于公共安全考量,毕竟保证一车人的安全是首要的任务。再看重庆万州22路公交车坠江事件,假如司机能够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场悲剧也许就可以避免。
要求公交司机“忍”,并不代表社会规则也“忍”。一旦发生乘客侵犯公交司机事件,乘客及时施以援手制止并报警,公安机关接着对扰乱公共秩序的涉事乘客进行相关处罚,既能保证行车安全,也可为司机的一时委屈保驾护航,这种做法与牺牲安全相比,代价要小得多。
可见,公交司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本意是为了公共安全,应成为公交行业的一种标配。换言之,“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应成为每个公交司机的一种职业素养。这样,虽然公交司机身体受到了一定伤害,或许人格也会受到侮辱,但却换来了一车人的安全,换来了道路交通秩序的井然,也会赢得公众的支持与赞誉。
当然,公交司机在言行上的暂时让步,不代表社会对侵扰司机者的妥协。在事后处置方面,公交部门应给予公交司机充分的信任与强有力的支持。给“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公交司机颁发“委屈奖”,就是对其职业素质与安全至上行为的一种认同与尊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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