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推行法援主办人责任制 减材料减流程,就近办马上办 职工10分钟即可办妥法律援助手续
本报讯(记者邹倜然 通讯员钟伟 郦曼丽)“向镇街职工服务中心提出申请,10分钟就可以办好法律援助手续!”日前,在浙江绍兴一家印染企业务工的滕师傅向该市柯桥区安昌街道职工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时,享受到了“最多跑一次”带来的便利。
前不久,滕师傅在工作时不幸遭遇安全事故,造成十级伤残。因在工伤保险待遇问题上与企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他决定向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在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并向街道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递交后,不到10分钟他就拿到了《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工作人员告诉他,法律援助律师会及时跟他联系。而在此前,职工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按情况出具经济状况证明、填写申请表,然后去镇(街道)有关机构确认盖章,还得去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
减材料、减流程、就近办、马上办……这些便利,主要得益于柯桥区率先在绍兴市推行的法律援助主办人责任制。这一制度的具体做法是:对65周岁以上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7大类人员和事项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将审批权限下放到镇街职工服务中心窗口,由首位接待工作人员担任主办责任人,当场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
近年来,柯桥区总工会探索形成区镇联动、部门联手、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两联两整”职工维权帮扶机制,即依托职工服务中心,在人社部门设立职工服务窗口,通过司法、人社等部门轮流坐班,工会工作人员常驻值班的方式,联合开展劳动执法监督、劳动争议调解和职工法律援助,联合调处工伤事故、职工上访等,建立起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职工在法律援助方面享受到的便捷,正得益于该区一系列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的举措。
“申请法律援助实现‘即时可取’,背后是工作人员的‘加权加责’,审批主办人对材料不齐全的情况给予一次性告知,情况紧急时,还可以先行办理,减少职工等待时间。”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朱国林介绍,原先职工申请法律援助须经初审、审核、批准,由3个岗位人员完成,现在通过“三岗合一”,实现窗口“一次办”,并推行“全容缺全代办”“全城通办”等机制,极大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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