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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止令 湖南一矫正人员被收监

资阳日报 2018-11-06 07:38 大字

新华社长沙11月5日电(记者 陈文广)记者5日从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人员陈某违反法院禁止令,依法向长沙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提请法院撤销缓刑。陈某被依法撤销缓刑,并被收监执行。据介绍,此案是湖南省首例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被收监执行案件。

据介绍,社区矫正人员陈某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销售伪劣烟草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以构成非法经营罪于2017年12月29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间内从事烟草经营活动。

陈某在长沙县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仍不思悔改,继续从事烟草经营活动,并多次购买、销售假冒卷烟,被公安机关查获。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于是建议长沙县司法局提请长沙县人民法院撤销其缓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法院依法作出撤销陈某缓刑的裁定,陈某被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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