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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警界颇不平静:曾处置赵黎平杀人案的副厅自杀

澎湃新闻 2018-11-02 13:20 大字

本周,内蒙古公安系统颇不平静。

新华社11月1日深夜发布消息披露,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11月1日自杀身亡。

2日上午,内蒙古新闻网公布详细消息:从内蒙古公安厅刑侦部门获悉,2018年11月1日凌晨,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志斌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休息室内缢亡。经公安机关勘查调查勘验,初步排除他杀可能。现场遗书称其一直被抑郁症困扰,每天都靠高效安眠药才能入睡。

这是近期第二名在任内非正常死亡的厅级以上领导干部。

李志斌(1967.12)现年51岁,出生于内蒙古包头市,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

一直于公安系统内任职的李志斌先后担任过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正处级)。2015年1月,李志斌接替葛勇,出任内蒙古赤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12月,李志斌离开赤峰,随后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身份亮相。

值得一提的是,李志斌在赤峰任职期间处置应对了“3·20”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厅原厅长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2015年3月20日,已退休的赵黎平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羁押。多家媒体报道称,被害人是一名28岁的女性,家住赤峰,与赵关系较为亲密。2015年7月31日,中央纪委通报称,“经查,赵黎平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

2015年12月,李志斌卸任内蒙古赤峰市公安局长时,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徐晓波表示,“李志斌同志在赤峰工作期间,紧紧围绕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谋划推进工作,带领广大民警妥善处置应对了“3·20”案件等一批重大案事件,全市命案侦破率达100%;着力用“六位一体”新机制打造了攻防兼备立体多元的治安防控新体系,“全国百城禁毒会战”等工作走在了全区乃至全国前列。”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李志斌在2017年11月曾被公示拟提任自治区直属机关正厅级领导职务。不过这一拟提任消息此后并无下文获披露。

另外,李志斌自杀身亡,对于内蒙古警界来说是近期的又一颗震撼弹。

10月30日,内蒙古公安系统传出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前一天,10月29日,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通报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宝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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