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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保证保险11月1日起全国实施

今晨6点 2018-11-02 08:13 大字

在部分海关试点两个月后,关税保证保险11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实施。

关税保证保险是由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关税担保,在货物通关时,凭借“一张保单”即可享受“先放行后缴税”的便利保证保险。参加试点的保险公司有三家,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这是我国首例被保险人是政府机关的保险产品。作为投保人的进出口企业一旦未按海关规定缴纳关税,相关保险公司就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海关赔付投保人应缴纳的税款,国家税收安全得到了充分保障。

“采用凭保单形式通关放行,比入保税库成本降低约2000元/柜,比入保税库时间节约2天/票,比正常放行节省资金周转约20万元/柜。”江苏省连云港市宾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甜甜说。

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自9月1日海关总署启动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已承保业务469笔,为128家企业释放了合计7.18亿元的保证金,保障范围覆盖全部10家试点海关。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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