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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我们的父母远离保健品困局

兰州晚报 2018-11-02 02:48 大字

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该决议规定,60岁以上老年人通过会议营销等方式购买的保健产品,在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近些年,面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的骗局不少,我们还经常能看到,有的老人买了高价保健品后明知上当受骗,却不报案,在骗子被抓获后还表示,这些保健品推销员跟自己很亲,不肯配合警方调查。

这样的新闻让人啼笑皆非,却又心酸无奈。同时也让许多做儿女的人头痛万分,白花钱不说,更可怕的是,有病不吃药、不上医院,最后失去最佳治疗时间,让家人抱恨。当然,上当受骗的不一定都是老年人,今年高考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提醒家长和考生,保健食品非药品,“补脑”“健脑”不可信,我国从未批准过任何“补脑”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已批准的具有“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等功能的保健食品,也不适用于补脑、提高智商和缓解脑力疲劳等。

需要声明的是,大多数的保健品,产品本身没问题,但在推销过程中存在各种夸大功效的宣传。再加上老年人的善良,老年人的喜好面子,老年人自恃不会吃亏上当的自以为是和老年人源于亲情缺失而衍生的寂寞和孤独不能有效排解,才使得无良商家的忽悠和欺诈无孔不入、屡试不爽,甚至成为社会焦点话题。今年年初,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其中,老年保健品成为十大消费维权热点之首,足见危害之大。

问题怎么解决,考验着各方智慧,一方面当然是消费者要提高辨别能力,不要被夸张的广告“噱头”所吸引。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专家,都能识破骗子的面孔,如果真的是这样,这个世界就没有骗子了。所以,另一方面,就是有关部门的行动。需要执法部门对保健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加强监管,尽快制定经营保健品的行业规定和营销规范,不能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此外,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加强基本的科学健身常识和保健常识的普及,从提高中老年人的保健素养上下功夫。要知道,如果有关部门对信息发布尚缺乏监管路径,没有可行的把关、引导办法,那么对于保健品领域的商家来说,无疑是一片巨大的利益蓝海。

现在,许多地方都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但是出台政策仅仅是走出了第一步,并不意味着问题立马就能解决。还要有配套措施、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父母真正远离保健品困局。小马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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