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夫妻因“救助”警犬遭遇刑事立案 警方对案件进行全面核查 警犬被盗?派出所所长被停职
应女士和丈夫看到狗在吃垃圾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浙江金华的一对夫妻因为“救助”了一条警犬而遭遇刑事立案,被警方查获后受到取保候审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而按这对夫妻的说法,他们是把警犬当作流浪狗带走进行救助。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29日,记者从金华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对此事件高度重视,通报了处理进展情况。
因多湖派出所相关人员对散放的警犬未尽到管理职责,违反了《警犬饲养管理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金东公安分局决定对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警犬管理员予以辞退处理。
金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朱某、应某所涉案件,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已介入,将结合朱某、应某夫妇提供的线索和证据,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等进行全面核查,尽早给当事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并对媒体的监督和网民的关注表示感谢。
难管?没管?
当地警方表示警犬是“在放风时被盗”。蹊跷的是,这条警犬已经并非第一次“被盗”。
6月29日晚,浙江金华的应女士和丈夫朱先生散步时看到一只狗在一排垃圾桶旁刨垃圾吃,应女士认为,狗很瘦弱可怜,应是流浪狗,于是二人将狗带回家中,给它洗澡喂食,准备有空了找人领养。
7月2日,民警找上门来把她丈夫带走,声称二人“盗窃警犬”。她随即前往派出所交涉,也被拘留了。7月3日,二人交钱取保候审。据应女士反映,从派出所出来时,又看到那只狗在垃圾堆旁找东西吃,无人看护。这次夫妻二人转身走了,因为“害怕再惹麻烦”。
让人感到蹊跷的是,之前就有人因为“盗窃警犬”被刑事处罚过。应女士曾对媒体提到,在多湖派出所接受处理时,一份“价格鉴定书”上注明他们捡到的警犬名叫“老三”。
但这并不是“老三”第一次被“偷走”。中国庭审公开网上丁氏父子盗窃警犬一案的庭审视频显示,一只名为“老三”的警犬,在多湖派出所北侧路口“放风”时被父子二人偷走。“老三”是德国牧羊犬,警犬编号为:15015601110101953,多湖派出所15000元从金华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购置,用于治安巡逻。最后,法院认定二人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目前,应女士夫妇已被立案,案件正在移送检察院。夫妇二人已联系律师为其辩护。
偷犬?救犬?
已被取保候审的应女士说,希望警方公布事发时的监控录像,把完整视频进行曝光。
10月27日晚,金华市金东公安分局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多湖派出所民警发现散放在派出所门口附近的一只警犬被盗。经立案侦查,7月3日,金东公安分局对涉嫌盗窃的朱某、应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经初步调查,该警犬非警犬基地的特种犬,系多湖派出所用于警戒、巡逻的警犬,并佩戴项圈。犯罪嫌疑人朱某、应某知道该犬系名贵犬种德国牧羊犬。针对该起案件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问题,分局督察部门已开展调查,并视情况作出处理。
针对警方通报,已被取保候审的应女士说,希望警方公布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警方通报刚开头就是,那一条警犬是散放在派出所门口的。我非常希望,警方可以把当时他们所认为我们偷狗的监控完整视频进行曝光。”
至于是否知道是名贵犬种,应女士说:“做笔录的时候,确实有问我们,知不知道这狗值多少钱,说出来吓死你。然后我丈夫的回答是,知道,之前养过几条德牧,品相好的小狗值几千,长大了就只值几百了,大狗不值钱。我的回答是不知道。”
应女士称,当时在做笔录时,就强调过她和丈夫曾经仔细翻过项圈,没有信息,却被民警告知,没有规定养的狗项圈里要有号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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