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粤三地P2P网贷机构已完成机构自查 进入自律检查阶段
在北京、上海等地之后,广东省P2P网贷机构合规检查也进入到了自律检查阶段。
10月30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官网发布《关于开展广东省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律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广东互金协会将牵头联合广州互金协会、东莞市互金协会等单位成立广东省P2P网贷机构自律检查工作组,对广东省(除深圳以外)在10月10日前提交自查报告的P2P网贷机构(下称“网贷机构”)开展自律检查。自此,北上广深四地网贷机构全部完成机构自查,陆续进入自律检查阶段。
根据通知,广东省网贷机构自律检查涉及以下十个重点:1.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有没有从事信用中介业务;2.是否有资金池,有没有为客户垫付资金;3.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4.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5.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6.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7.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8.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9.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到关联机构发售理财产品);10.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
根据8月17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网贷机构合规备案有三个步骤——机构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各地方协会自律检查(现场检查)、各地方网贷整治办行政核查。若试运行无误,则可申请备案。根据澎湃新闻整理,目前四地已经停止自查报告的接收,陆续启动第二步自律检查工作。
深圳市网贷机构自查报告最晚提交日期是10月15日,自律检查截止时间尚不明确。 10月18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深圳互金整治办)发布公告称,为了防范P2P网贷机构通过恶意变更股权等行为侵犯出借人合法权益,对于已纳入整治范围的网贷机构,深圳互金整治办联合相关单位对其股权、法人代表、注册地变更分批采取了限制措施。虽然股权限制在一日后即解封,但或侧面印证了深圳市网贷机构自查工作已经完成。
北京市的网贷机构自查报告最晚提交日期同样为10月15日,预计自律检查截止时间是11月30日。10月22日,北京互金协会召开了自律检查启动会,表示将按照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授权对在京注册并正常展业的网贷机构开展行业合规自律检查。10月23日,北京互金协会发布公告公开了纪检监察小组的成员结构,并在10月29日再次发布公告,要求进入自律检查的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不得以接受检查为由中断或停止正常经营。
上海市对网贷机构自查报告的提交时间要求更紧,最晚提交日期是9月30日。据澎湃新闻了解,目前上海市已启动对网贷平台的自律检查,多家头部平台已受检或正在检查当中。自律检查工作组由上海互金协会和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共同组成,多支小组同步推进上海地区的网贷机构的自律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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