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回应财政部点名:没有偷逃税款 涉部分赠送商品报税问题
10月30日,小米(01810.HK)回应财政部通报称,检查中所发现的“部分费用摊销核算错误、对外赠送商品未作为视同销售行为申报缴税、报销发票管理不规范、费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且“不存在相关媒体误读的存在跨境转移利润、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
关于部分费用摊销核算问题,小米表示,主要为房租及部分装修费用摊销的起始时间,以及部分共用费用在集团企业间的分摊存在一些偏差,公司已经进行了相关账务调整,不存在偷逃税款的行为。
对外赠送商品未作视同销售行为申报缴税问题,小米表示,仅涉及部分赠送商品,涉及税款约人民币60余万元,上述问题已经纠正,并已经向税局申报缴纳完毕。
报销发票管理不规范、费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小米表示,涉及费用金额人民币9余万元,财政部主要是从制度管理上指出,公司应该将报销审核的审批权限和细则明确在财务制度中。小米表示,集团后续已经完善了相关制度。
据财政部官网,财政部发布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在其中一份2017年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处理情况中发现,小米、三快在线、沙钢、苏宁易购等知名公司都被发现问题。
公告显示,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部分费用摊销核算错误、对外赠送商品未作为视同销售行为申报缴税、报销发票管理不规范、费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小米方面在回应中表示,小米成立以来在发展迅速的同时,一直积极改进发展中出现的疏漏,未出现重大偏差,并且在上市过程中得到审计师的认可。依法纳税是小米集团恪守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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