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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救狗还是盗犬,问罪应经得起追问

济南时报 2018-10-29 14:13 大字

有报道称,浙江金华一对夫妻将警犬当成流浪狗带走救助后,二人因涉嫌盗窃警犬被刑事立案,目前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27日,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官方微博通报称,这对夫妻知道该犬系名贵犬种德国牧羊犬。通报还称,针对该起案件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问题,分局督察部门已开展调查。(据中新网)

夫妻带走警犬,究竟是故意盗窃还是好心救助,抑或是当成无主物“捡拾”,目前还难以判断。但从网络舆论看,网友意见更倾向于“救助”,而对当地警方的做法普遍持怀疑态度。网友的质疑可能带有一定的联想和遐想成分,但这种“不理性”背后恰恰反应出世道人心和法治信仰。

夫妻二人能赢得同情,有以下几点证据支撑:一是他们之前有过救助流浪小动物的善行,这一点不难查实;二是该警犬处于“散放”“放风”等脱离有效管理的状态,警方也承认管理有问题;三是该犬项圈上无相关信息,即使夫妻二人知道该犬是名贵犬种,也说明不了“盗窃”;四是这对夫妻家境不错,从常理看没有偷狗动机……

此外,一方面夫妻二人呼吁公开认定其偷狗的监控视频,另一方面警方迟迟拿不出有力证据,每次回应都不能定纷止争,甚至引发更大质疑。据报道,这条警犬已不是第一次“惹事”,今年5月,它就被“偷”过一次,有一对父子为此被处以刑事处罚。更令人瞠目的是,就在这对夫妻做完第二份笔录从派出所出来,又看见这条警犬在相同的地点翻食垃圾。

因此,网友想不通的是:一条高大上的警犬何以沦落到屡屡在街头翻食垃圾的地步?这种“散放”“放风”岂不是给那些救助流浪动物的动保人士或爱占小便宜的捡拾者设下了陷阱?训练有素的警犬怎么会轻而易举就能被人“偷”走?这是否涉嫌“钓鱼执法”?警方管理上存在这么大漏洞,不该承担警犬丢失的主要责任吗?

即使夫妻二人的行为涉嫌非法侵占,作为受害者的警方也应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而不能立案侦查。即使进入刑事侦查环节,作为利害相关人和具体办案单位,涉事派出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已涉嫌程序违法。但愿该案能经得起追问,让公众看到公平和正义。 (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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