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老三”放风时两次“被拐” 金华一对夫妻取保候审,偷狗还是救狗引争议;此前一对父子曾遭刑罚
浙江金华的应女士近日发微博称,他们夫妻二人因为救助了一条德国牧羊犬而遭遇刑事立案,目前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生活受到诸多干扰。警方说这是一条警犬,他们的行为属于盗窃。此前,已有人因为该条狗而被刑事处罚过。那么,这条名叫“老三”的警犬为何会独自外出,又两次“被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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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捡条狗,警察找上门
日前,记者联系上了当事人应女士。6月28日晚饭后,我和丈夫出门路过政和街,偶然发现有一只德国牧羊犬在翻垃圾。那只狗很瘦,看起来很可怜,我们就把它带了回去。没想到几天后,辖区多湖派出所民警找到了家里,说我们是盗窃警犬。”应女士后来得知,垃圾桶上方有一个监控,警方根据监控锁定了电瓶车号继而找到了他们。
应女士说,捡狗的过程全程没有强制拽狗的举动,只在它上电瓶车的时候,她的老公托了一下狗的前腿,狗就自己上了车。“回家后,洗澡喂食喂水查找项圈,都没有找到原主人的信息。”
应女士告诉记者,她经常救助小动物。因为之前有过捡到狗报案未被受理的经历,所以这次捡到这条狗也没有当一回事并没有报案。恰巧那几天,她的丈夫接了一些雕刻的活,为狗寻主的事就暂时拖着了。没想到几天后,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多湖派出所的民警找上了门。
“当时并不知道是警犬,以为解释清楚就好了,没想到摊上大事。”应女士觉得很冤枉,本来是救助却变成了盗窃,“现在还有人指着我们,说我们是偷狗贼夫妻。”
7月2日凌晨,应女士做了第一份笔录,上午交钱后办了取保候审。应女士觉得还有件事让他们很气愤:“当我们从派出所出来后,又看见那只狗在相同的地点翻食垃圾,当即拍下了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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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偷狗嫌犯,生活受干扰
应女士说,这件事本来并不复杂,以为自己能够说清楚,因为事发现场有一个监控探头,能看出狗是在翻垃圾,而且她本人也有多次救助狗的经历。记者在应女士的微信朋友圈中,确实看到此前她有发过捡到小猫、小狗的图片。
“但事情过了几个月,仍然没有解决。如果民警走访调查不难查证,但办案民警始终认为我们夫妻二人就是看中了这只狗的价值,想据为己有。”应女士说。
应女士向记者强调,自己的家庭条件很好,没有必要去偷狗。“我们家里做雕刻生意,有车有房子,家境殷实,怎么会为了这点钱去偷狗呢。”应女士目前已聘请了律师,委托律师递交了财产清单,希望能证明他们不至于去偷一条狗来卖。
现在,令应女士夫妇感到无奈的是,他们虽然聘请了律师,但事情拖了很长时间还是没能解决,正常生活已经因为此事受到了干扰。“我们现在还属于犯罪嫌疑人,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我们的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因为做生意平时需要出差,但我们现在哪儿都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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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曾被拐,两人遭刑罚
在记者采访中,应女士提到在多湖派出所接受处理时,她注意到一份“价格鉴定书”上注明他们捡到的警犬名叫“老三”,价值15000元。应女士表示,办案民警跟他们说过,多湖派出所就一条警犬,此前就有人因为“拐走”该警犬被判刑。
记者随后的调查证实,多湖派出所确实有一只名为“老三”的警犬。今年5月,一对父子“拐走”老三,后被警方抓获。后来,金华市金东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一人因犯盗窃罪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罚金10000元;另一人以相同的罪名被判罚金5000元。
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该案的审讯视频显示,老三出生于2018年1月1日,警犬编号为15015601110101953,是多湖派出所以人民币15000元价格从金华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购置,用于治安巡逻。
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金东区检察院的起诉书还原了该案经过:2018年5月31日晚8时许,多湖派出所饲养的德国牧羊犬老三在派出所北侧路口放风,被告人丁某甲、丁某乙发现,两人合谋准备将该德国牧羊犬偷回家饲养,后采用吹口哨、召唤等方式将该德国牧羊犬盗回家中。经鉴定,被盗德国牧羊犬的市场零售价格为人民币15000元。案发后,被盗德国牧羊犬已被追回并归还被害人。
此外,7月25日的《浙江法制报》上以《萌犬看着乖巧,父子俩起贼心万万没想到是条警犬》为题报道了“老三被盗案”。
报道称,丁姓父子是浙江建德人,在金华做木工。前不久,他们在多湖派出所附近一个小区干活,准备下班回家时见到一条漂亮的狗。两人一吹口哨,狗就跟着他们走。父子俩很心动,看了看狗全身整洁,指甲也修剪过,虽然隐约觉得它是有主人的,但仍决定把它带回家。
因为带着狗坐车不方便,父子俩走了两个多小时的路才把它带到家,之后还给狗买了项圈和绳子。狗也很听话,会自己找地方上厕所,吵闹时能听指挥安静下来,父子俩意识到这是只经过培训的狗,考虑要不要将它带回老家养时,警察找上了门——这条德国牧羊犬是警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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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咋管理,半月无回应
在上述两起案件中,警犬“老三”为何会单独外出?它身上是否如发帖人所述没有任何标识?派出所日常又是如何管理它的呢?
10月9日,记者致电多湖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派出所确实有一条名叫“老三”的德国牧羊犬。记者询问该狗是否是警犬时,也得到了对方的肯定回答。
记者询问此前这条警犬是否被偷过时,该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这么一回事,但具体情况并不了解,并建议记者向分局政治部了解。
随后,记者联系上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政治部马主任,希望了解警犬“老三”的基本情况及平时管理的具体措施。马主任表示需要向有关部门了解后再回复,但具体回复时间不好确定。
10月26日下午,记者又联系上马主任,对方表示这段时间在外培训,是让别人来问这件事的,她要先询问,但截至发稿时仍未得到回复。
在公众的印象中,警犬外出一般都会有专人牵引,且穿有警犬标识背心。在这两起案件中,“老三”却总是单独外出。
事实上,对于警犬的饲养、管理和使用,在公安部出台的《警犬饲养管理规则》《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等规范中有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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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存争议,程序涉违法
在媒体多次追问无果的情况下,此事引起网友质疑:同一条警犬竟在两次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被“带走”,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在哪里?
10月27日深夜,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发布情况通报:今年6月29日晚,金东公安分局多湖派出所民警发现散放在派出所门口附近的一头警犬被盗。经立案侦查,7月3日,金东公安分局对涉嫌盗窃的朱某、应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经初步调查,该警犬非警犬基地的特种犬,系多湖派出所用于警戒、巡逻的警犬,并佩戴项圈。犯罪嫌疑人朱某、应某知道该犬系名贵犬种德国牧羊犬。针对该起案件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问题,分局督察部门已开展调查,并视情作出处理。下一步,分局将继续严格依法办案,诚挚欢迎
媒体和广大网民监督。
针对警方的通报,应女士希望警方公布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警方通报刚开头就是,那条警犬是散放在派出所门口的。”至于警方称两名犯罪嫌疑人知道这条狗是名贵犬种,应女士回应:“做笔录的时候,警察确实问过我们,我丈夫的回答是知道,我的回答是不知道。”她当时就强调过自己和丈夫曾经仔细翻过项圈没有信息,却被民警告知没有规定养的狗项圈里要有号码信息。
应女士夫妻的行为是盗窃警犬还是救助流浪狗?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杨文战律师认为,他倾向认为这对夫妻是救助行为。“这条狗没有在公安机关的控制区域,没有人看护,在这种状态下,就是捡而不是偷盗。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对这条警犬的管理是有问题的。”
除了案件本身存在一定争议,资深律师乔烽认为,从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此案存在多处涉嫌程序违法的问题,“多湖派出所是受害人,又是本案侦查程序中的具体办案单位,这与刑事诉讼立案管辖权的规定是直接冲突的,涉嫌违反法定程序。”综合《扬子晚报》、中国之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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