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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老敬老成为一种日常习惯

枣庄晚报 2018-10-17 09:26 大字

?张莉萍(本报)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重阳节又被称为“老人节”,意在倡导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风气。如何看待老人,怎样对待老人,不仅考验着一个人的个人修为和良知,还检验着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程度水平的高低。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正不断地冲击着原有的道德观念,包括“孝道”在内的传统美德正渐渐地被“淡忘”。曾几何时,孝亲敬老踏上了一条流于形式的程式化歧路——一路走来,一些年轻人总是绞尽脑汁地在重阳节如何表达对父母的心意,只有重阳节才想起孝敬父母、陪伴在父母身边,甚至有人理直气壮地借助重阳节这天“恶补”一把,就算对老年人尽孝了。我们不禁扪心自问,心中那份最原始的,最真挚的亲情怎么就平白无故陷入了“危机”的桎梏。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将每年农历九月九日定为“老人节”,标志着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从此走上法制化的轨道。重阳节被定义为“老人节”,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开端。理论上,我们实现了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和谐社会氛围;老人得到了子孙们的尊敬、关怀;老人基本权利的保障达到了一定高度,但我们更应该看到,老年人的基本权益立法,并不仅仅只是一项法规,更多的是起到了提醒、警示、敦促以及引导作用。从侧面反映了一个事实:“孝道”意识的淡薄和缺失,掺杂着一丝“被迫”味道的“孝道”虽有些遗憾,但事实证明,用法律来约束我们的“孝道”也未尝不可。

将重阳节定义为“老人节”不仅是对孝道的推崇,也凸显了一个时代的温度。在国家法律庄严的仪式感中,使得老年人合法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中华民族养老、助老的美德得以弘扬;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得以深化。

因此,我们应该看到只有自觉地树立良好的孝老、爱老风尚,才能传递孝道文化、守护好孝爱美德的根脉;不忘初心,让孝亲爱老成为行动自觉,成为一种日常习惯,成为一种社会共识,让重阳节成为名副其实的“敬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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