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如”房被曝安装摄像头发现时小两口已经住了五个多月,北京朝阳警方称正在调查
警察赶到后,从插座里起获偷拍设备。图片来源:《法制晚报》
在北京朝阳区租住自如房间近半年的小两口,偶然间发现了床边插座上的针孔摄像头。10月15日上午,一篇《自如房里的偷拍摄像头》的网文引发热议。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获悉,此事确实存在,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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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曝光“自如”房有摄像头
14日晚上,公众号“呦呦鹿鸣”发布一篇文章《自如房里的偷拍摄像头》。
文章中写到,他的一位朋友北漂多年,今年4月开始在提供互联网租房服务的自如平台上找房租住,租住的房间位于北京朝阳区的一小区内,是由客厅改造的隔断间,月租为3290元。初住进房间的小两口觉得一切都还好,但住了五个多月后,在9月11日的晚上,小两口突然发现床边的插座上有一个奇怪的小孔,用手机的闪光灯一照,竟然发现有类似玻璃的反光物。小两口马上想到了网传的宾馆摄像头,于是先用贴纸将孔遮挡起来,第二天一早打了110报警。民警赶到后将插座拆开,果然发现一个藏着的偷拍设备,偷拍设备上有一个16G的存储卡,可不间断地录制,设备可连接Wi-Fi远端登录下载存储卡内录制的视频,而偷拍设备连接的Wi-Fi恰恰是自如中介提供的。于是民警将自如管家叫到现场并一起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该事件已经过去一个月有余,但还未收到确切的调查结果。小两口在等待之余,更多的是担心长达五个多月的隐私生活是否遭到偷拍。事发一周后,小两口联系到了自如公司的一位总监,但该总监却表示,此事与自如公司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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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证实确有此事
10月15日上午,记者联系到文中的“呦呦鹿鸣的朋友小C”——当事人刘先生。他告诉记者,公众号上发的文章完全属实,这间房子位于大羊坊附近。事发后,自己每天都在担心自己的隐私会不会在网上泄露,但是在事情得到妥善解决前,他还会住在这个房子里。
在得知摄像头有联网功能后,刘先生希望网监部门检查摄像头的服务器,以销毁上传的隐私视频,并查找到犯罪嫌疑人,但此类针孔摄像头网上有大量出售,且摄像头品牌众多,查找难度较大。
记者在网上搜索后,的确发现有大量针孔摄像头出售,且大部分摄像头都有连接Wi-Fi功能,在手机上可实时监控,还有部分摄像头有夜视功能。
刘先生表示,自如作为知名租房平台,无论如何在房间出租前都应全面检查,以确保租客的安全,而该公司总监却称对该事件没有任何责任,这让他很气愤。他将对此事追责到底,以免让更多的人受到侵害。
记者电话采访了与该事件相关的自如公关负责人田楠楠。她告诉记者,发生该事件后,自如公司高度重视,并全力配合了警方的调查,以求尽快还原真相。此外,自如也提出了帮助租客先换房居住的方案。另外,自如在排查中发现,刘先生所居住的房间内部电路施工配置与自如的房间标准有出入。
朝阳警方表示,目前正在调查,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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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自如违反合同约定
记者就此采访了中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周律师表示,自如出租屋属于房客的私人空间,不是公共区域,房客在自己居住的出租屋内享有隐私权。
在出租屋内安装监控摄像头的行为显然侵犯了房客的隐私权。隐私一旦公开,就会给当事人带来心理压力和苦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偷拍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偷拍者将偷拍的视频对外传播,且视频内容涉及房客床上隐私,则偷拍者涉嫌构成刑法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或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偷拍导致他人隐私权受到侵犯的,最重的处罚是治安拘留。
由于自如房客与自如签订了租房合同,所以自如作为房东应该对其出租的房屋装有偷拍设备承担责任,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了房东要保证出租的房屋及屋内设备的安全。
周兆成表示,在本案中房客发现自己的隐私权被侵犯,可以起诉自如,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返还租金及获得的相应利息、赔偿精神抚慰金,并停止侵害(拆除监控摄像头)、赔礼道歉。如果自如交付给房客的出租屋安装有监控摄像头,无法保证房客的隐私权,自如的行为明显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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