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科级官员资产超2亿被诉 还有车辆5辆 房产53套
据媒体10日报道,9月下旬,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了一份《李某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起诉书》。
被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该起诉书文件号为“安文检公诉刑诉〔2016〕199号”。起诉书显示,李某某,女,1979年出生,本科毕业,1997年10月在济源市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工作,2009年10月任辉县市教育局副局长,2011年5月任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正科级),2011年6月任辉县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正科级),2012年10月任新乡市委组织部电教中心主任科员。
起诉书还披露,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经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李某某于2015年4月10日被监视居住(指定居所),2015年7月9日被刑事拘留,之后被逮捕。
2016年7月,检察机关就李某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根据起诉书内容,李某某系国家工作人员,1996年10月至2015年8月,其工资金额约36.36余万元。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15年4月10日,检察机关决定对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查明,李某某名下资产包括:人民币约2.014亿元、港币54万、美元29.98万、韩元425万、房产53套(价值约3290万元)、车辆5辆(其中1辆调取不到票据,剩余4辆价值216.84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获刑情况尚未公开发布
记者通过权威渠道获悉,李某某真名李娟。
据悉,在李娟工作过的河南辉县市,近年来已有多名官员被查。其中包括早年担任过辉县市委书记的崔学勇,以及辉县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甘桂玲、辉县市人大党组原副书记原全琴、辉县原副市长秦春明等人。
公开资料显示,崔学勇,1960年出生,历任新乡市政府副秘书长,原阳县委副书记、县长,辉县市委副书记、市长,辉县市委书记,新乡市副市长等职,2015年1月落马。
一份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8月,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就新乡市恒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随武单位行贿案提起公诉。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2008年,张随武陆续送给崔学勇财物共计44余万元。其中有一套价值近30万元的房产,曾应崔学勇要求转到一位李姓人士名下。
有关崔学勇及李娟的获刑情况,截至发稿前尚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发布。据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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