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案例
某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发放9月份的员工工资,其中:
1. 张先生取得(扣除“三险一金”)工资7000元,按5000元扣除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元,适用税率3%,应缴税款60元;
2. 陈女士取得(扣除“三险一金”)工资9000元,按5000元扣除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应缴税款190元;
3. 王先生取得(扣除“三险一金”)工资18000元,按5000元扣除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3000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应缴税款1190元。
友情提示:工资薪金按月计税,如果10月份再发放第二次工资,两次发放的工资就需要合并计税,适用新税率表,且只能享受一次5000元的扣除标准。
新闻推荐
□新华社记者黄璐探访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铁刹山书画苑,还未进门就能闻到油墨颜料的气味。60多位农民画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