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间“三减少” 市质监局制定优化营商环境22条
本报讯(记者 简放鹏) 近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该局制定了减少重复材料、减少办理环节、减少办理时间等22条措施,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2条措施,包括下放权力、减化程序、转变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强化对市场主体监管、强化对技术机构监管等方面。如在减少重复材料方面,对同一企业同时办理多项许可的,企业只需提供一次“营业执照”复印件;对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许可中只涉及法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变更事项的,只需提供一次“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复印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减少办理环节方面,江阳、龙马潭、纳溪三区内企业强检计量器具报检,只需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区级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凡属市计量测试所建标项目,备案后可直接向该所申请周期检定,无需再由计量行政部门出具指定检定机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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