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的“利益之困”
黄绿
前些天看到一篇文章,题目是《3个月国务院7次督战这件事为何如此重要?》,光这个题目就够“惊心动魄”的了。再看内容:“事实上,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在下半年首次提出聚焦减税降费开始,短短三个多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明确提及减税降费已达七次之多。”接着又说“从‘聚焦减税降费\’到‘要把减税降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国务院常务会议督促减税降费的措辞一次比一次严厉。”
提到困扰非公企业快速发展尤其是大众创新创业的减税降费问题,自然绕不过去国家和企业及个人的利益问题,推及到目前全国上下大力整治的营商环境问题,让人感觉到改善营商环境也绕不过去利益问题。仔细琢磨,目前的营商环境不理想,与其说是营商环境不优,更让人觉得是营商环境背后的“利益之困”。
营商环境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以及经济体制、市场机制等方面。营商环境问题过去有、现在也有,中国有、外国也有。在今年公布的《2018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新西兰连续第二年排名榜首,新加坡排名第二,丹麦第三,名次靠前的大多数都是世界上的发达国家。中国大陆营商环境排名第78位,处在排名国家的中上游,但显然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极不相符。分析这份环境报告可以看出,营商环境好的国家普遍市场机制调节充分,法律法规健全,社会与企业利益分配相对得当。
再来看看我国目前营商环境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不论是一些地区、部门和干部的懒政怠政、消极应付、不敢为、不想为、不愿为,表现出与非公企业背靠背,“亲”而不“清”,“清”而不“亲”,还是政府部门“各自为政”,一些行业垄断、资源垄断依然突出,非公企业进入的门槛难以降低,以及政策措施不落实、政府合约不兑现等等问题,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些部门创造营商环境为政是否作为与不作为的问题,而更深层次则是或隐或现的利益问题,营商环境问题背后掩藏的是“利益之争”。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再强调,改革的纵深推进就是要“啃硬骨头”、“打破利益樊篱”,说白了就是要让利于民。要让利于民,关键的就是建立高效灵活的市场体制机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让占全国市场主体90%以上的非公企业进入一些领域的门槛更低,向承担着全国80%以上就业的非公企业让利,从而实现向更多老百姓让利。而目前非公企业在进入市场中遇到的种种壁垒和障碍,受到各种不公待遇,在极其复杂的营商环境中难以开展公平公正的充分竞争,从本质上看,其实遇到的就是一种更深层次的利益挑战。
同样一个典型的问题就是,为什么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表现在一些部门和干部的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消极应付,以及一些政府部门“各自为政”,使花样翻新的“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长久难以拆除?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许多好的改革政策难以落地见效?制度性交易成本难以降低?这就不能不从利益得失上思考。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虽然说改革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但改革进行到现在暴露出的利益分配不公矛盾也日益突出,特别是改革越深入,打破固有的利益就越困难,遇到的阻力就越大。有人怕丢掉形形色色的政绩,有人怕失去权力寻租,有人怕分了“自家地盘”……林林总总,不一而足,问题都指向了利益的再分配。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显然,打破固化利益樊篱,才是解决营商环境问题的关键。但从逻辑上看,不论是国家的、集体的、企业的还是个人的利益分配,都是由体制机制决定的,因而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的改革,又是打破固化利益樊篱的关键。所以说,解决体制机制中的问题,才是改善营商环境的根本出路。否则只怕是事倍功半,甚至要走更多的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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