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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探索行政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

安徽法制报 2018-09-26 11:47 大字

“原由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管辖。”今年7月1日起,海口地区基层法院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为期一年的改革试点,激起秀英区法院行政审判改革的一池春水。

2018年7月2日,在改革试点的第二天,秀英区法院就受理了第一件小区业主起诉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诉讼案件。秀英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会勤告诉记者,审判改革前,金贸街道办事处是在龙华区,案件应该由龙华区法院管辖。改革后,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时,有权选择异地管辖法院或原管辖法院,原告向秀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法院应当受理。

秀英区法院院长甘文萍表示,下一步,该院将以行政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改革为契机,不断深化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积极探索推行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争当海南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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