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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标准打架”避免“专业尴尬”

安徽日报 2018-09-25 12:31 大字

■ 张永生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招聘条件进行解释,其中要求报名专业名称与招聘条件中的专业名称之间有明显的被包含关系,按从宽确定专业的原则,原则上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事业单位招聘不再死抠“专业”字眼,受到社会关注。

人社部门出台上述通知是针对现实问题而发的。近年来,一些地方事业单位招聘中应考者因招聘专业与招生专业一字之差被 “误伤”,报不了名乃至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并不鲜见,由此引发的官司纠纷也时有所闻。2016年发生在江苏徐州的“纪元案”就是一个典型事例。这种所谓的“专业尴尬”,对当事考生来说意味着丧失一次宝贵机会,为应考付出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也打了水漂;对用人单位则意味着可能把真正适合岗位的人才拒之门外,还会遭到故意刷人、“萝卜招聘”的猜疑,导致公信力受损。

表面上看,招聘中的“专业尴尬”,是因为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对专业分类不熟悉,执行相关文件太机械,甚至还有一点儿官僚。否则,不至于出现“中国语言文学不是中国语言文学类”“世界史不是历史学”之类的常识错误,也不会在面对考生申诉时给出“差一个字都不行”的强硬回复。但换一个角度想,他们也有自己的无奈。 “术业有专攻”,有些专业名称看似差不多,其实所学内容差不少,比如说园林与园艺,前者主攻创造美丽景观、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后者则主攻作物栽培、良种选育以及植物病虫防治。故而,每逢招聘上级部门都要求严格审查审核应考者所学专业,相关工作人员作为把关人自然不敢掉以轻心。更关键的是,不少地方事业单位招聘时参照的专业目录是由省级人事部门制定的,与教育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有时并不完全一致,而在专业审查时,无论是多一个字还是少一个字,都可能涉嫌放宽招聘条件,相关人员可能因此被问责追责。这种情况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念头自然会占上风。

说到底,“专业尴尬”在于不同部门的专业目录“打架”,换言之,就是标准不一。化解“专业尴尬”,无疑需要强调从宽原则,要求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灵活执行,至少在面对专业“一字之差”时不再那么刻板僵硬,但更关键的是要把参考目录统一起来。俗话说:“拿到线头儿,就抽开了线球儿。 ”标准统一了,参照一致了,无所适从的现象就不会发生,相互“打架”的情况也很难出现。反之,如果标准不一问题不解决,参考目录各行其是,全凭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去拿捏,寄望于他们去“解围”,不仅增加工作难度,也容易因判断不准造成纠纷扯皮,还可能滋生操作空间。

当然,统一标准并非说起来那么简单。首先,它需要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紧密对接,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共同研究标准规范,争取“一张专业目录行天下”。其次,标准应尽可能完备,参考目录要尽可能详尽,避免疏漏,防止遗漏。再次,标准应是动态的,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不能成老皇历。毕竟,有些学科、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随着时代和社会的需求改进,其名称也在不断更新,而且随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高校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日渐增多,它们当然也应该被及时纳入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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