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天内禁买火车票,罚款200元 “霸座女”也挨罚了,处罚轻不轻?
高铁霸座女”周某某。(视频截图)据新华社长沙9月20日电一段“高铁霸座女”视频19日在网上热传。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20日向记者介绍,对“高铁霸座女”给予180天内禁止购买火车票、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了解,一名女乘客在当天上午乘坐湖南永州至深圳北站的G6078次列车,车票标注的座位是靠过道,其上车后未按照车票上的座位落座,执意坐在靠窗的邻座位置。现场,列车员与霸座女乘客反复沟通,这名女乘客就是不肯让出座位。网络视频显示,该女乘客的座位是10D。按照列车上的指引,10D是靠过道位,靠窗是10F。
当列车工作人员要求其对号入座时,却遭该女子反驳,坚持霸占座位不肯让座,并一再争论“我票上面写了我是过道的座位吗”。将近两分钟的争执中,该女子始终未起身让座。
事情发生后,铁路公安介入调查。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向新华社记者介绍了调查及处理结果,事情发生后,衡阳铁路公安处经广泛调查取证,查明:周某某(女,32岁)2018年9月19日乘坐G6078次列车强占他人座位且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铁路20日对外发布消息称,铁路客运部门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下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9月19日G6078次列车旅客周某某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该旅客将自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
继高铁“霸座男”之后,又有一名“霸座女”因强占他人座位受到处罚。无视规则,侵犯他人权益,扰乱公共秩序——“霸座”之风不可长!针对不文明行为,事后处罚固然有必要,还应加强现场执法力度,进行有效纠偏。该出手时就要出手,让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才能防止“破窗效应”,树立起对规则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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