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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人被讹,法庭和解

广西日报 2018-09-19 09:23 大字

观点集萃

事件:据《新快报》报道,近日,一则“小伙见义勇为扶老人反被讹,真相大白后欲起诉老人”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9月15日,记者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双方已和解。被告口头道歉,并将原定登报道歉所需的5000元钱,捐给金华市红十字会。

微评:从众多网友对此结果颇为“气不顺”的评论可以看出,和解只能算是相对合理的结局。尽管讹人者最终受到了惩诫,但调查处理过程并未真正体现法治的力量。“扶人被讹”案虽已和解,但给做善事好人的撑腰机制仍在路上,还待探索完善。(房清江公务员)

微评:“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被告曹先生从故意讹诈到醒悟道歉,一方面可能是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一方面也怕法律的责任追究。司法调解过程本身就是一次严肃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次惩恶扬善的警示,也达到了警醒世人的目的。(范军教师)

微评:和解是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但是,对这种既侵害当事人权利,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被扶讹人”问题,公权部门、社会组织可否以执法或公益名义介入呢?讹人行为可否列入不诚信记录,相关部门、司法上或有必要进行探讨。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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