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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老师更换想退款被拒 律师:要看签订的协议是否有约定

沂蒙晚报 2018-09-16 15:13 大字

本报9月14日讯 (记者张斌) 市民胡女士为孩子报名了钢琴培训班,开课两个多月后,原来的授课老师辞职离开,而新来的老师一直无法得到胡女士的认同,她找到商家要求退款被拒绝。

12日,胡女士向本报反映,今年7月份时,她在北城新区天津路与大青山路交会处附近的新乐符钢琴培训学校,为自己的10岁大的女儿报名学习钢琴,当时总共交了5800元的学费。刚开始时,女儿学习积极性很高,琴艺也有明显长进,但最近胡女士发现孩子好像不怎么愿意学习钢琴了,询问才得知原来是教她的王老师辞职不干了。“一开始我以为只是孩子偷懒,故意把责任推到老师身上。可后来我去学校听了几次新老师的课,发现他的确不如之前的王老师那么专业。”胡女士说。眼看着孩子学习钢琴的兴趣一天天淡薄,胡女士打算找到钢琴学校退款,而理由就是老师更换,然而却遭到对方的拒绝,“他们不承认新老师教学有问题,始终不愿意给我退款。”

对于培训学校的态度,胡女士很不满,她表示之前之所以交费报名,完全是看着王老师的教学水平,如今中途更换老师,学校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人代替,所以自己有正当理由退款。“我的要求也不过分,扣除之前孩子已经学习过的课时的费用,只退我剩余部分的就可以。”

对此,记者也联系了该培训学校的负责人孙先生,他表示之前的王老师由于私人原因,无法继续教学,而新换的老师也不存在胡女士所说的教学水平不够的问题。“全班11名孩子,只有胡女士的孩子表示不愿意继续学习,其他孩子家长并没有类似的反映,所以我们并不认为是教学质量的问题。”孙先生说。“由于胡女士的孩子年龄比较小,可能对于新鲜事物比较好奇,所以刚开始时学习非常积极,但时间一长,随着教学难度的增加,孩子的这种兴趣会减弱,多多少少会有些厌学的情绪,类似的情况我们之前也经常遇见。我们希望胡女士和女儿能够继续坚持,不要半途而废。”孙先生告诉记者。

对于胡女士退费要求,孙先生表示根据之前双方签订的协议,学校可以安排其他老师授课,但无法满足退费的要求。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称,能否退款主要看当初签订的协议上,是否对任教老师或教学水平有明确要求。“如果之前约定了老师或教学水平达到某种程度,而学校又未能履约,那么家长是有权要求退款的,如果之前没有约定,仅是孩子自身原因要求退款,恐怕很难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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