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莫名被入职涉事公司称为了少缴税
学生从网上查到的工资信息。 涉事公司负责人和学生的微信交流截图。 图片来源:《南方都市报》
查询个人缴税情况,却发现被入职了从未听说过的公司。近日,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向记者反映,该校大量学生遭遇个人信息泄露,多家企业利用这些信息捏造员工身份并虚报工资记录,背后的目的可能是逃税。有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虚报工资记录是因为企业“利润太薄”,将告知税务部门删除信息并赔偿学生损失。
1多名学生意外发现被入职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14级学生小刘告诉记者,9月6日,班里一位同学去江苏省税务局官网查看个人缴税情况,意外发现入职单位里多出了一家“江苏×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入职时间是今年4月到8月。但是,这名同学并没有在这家公司上过班,甚至连这家公司的名字都没听说过。
感觉事有蹊跷,同学将此事告知了小刘和班里其他同学。大家查询后发现,全班40多人,至少有30多名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入职了江苏×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入职”时间集中在今年4月到8月。
小刘说,这件怪事很快在学校里流传开来,不少2014级和2015级的学生登录江苏省税务局官网进行查验,都发现了类似的被入职情况。
学生们的自发统计显示,被入职的学生可能超过千人,涉及的公司至少有7家,基本都是江苏的公司。被入职的时间少则两个月,多的近两年。
有2014级的学生发现,自己被入职了一家“常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且从2015年1月到11月、2016年1月到6月都有工资记录。然而,相同时间段内,这名学生都在校内上学,没有出去实习,也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
在税务局官网内,学生们能看到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及所谓的“入职单位”和工资记录。据此,学生们怀疑,事情的源头是大规模的学生信息泄露,他们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被企业盗用了。
2学校已经报警
小刘说,学生们很快将情况反映给了学校。据她了解,学校已安排2014级和2015级的各班辅导员出面,收集同学的信息泄露情况。记者于9月10日下午联系了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新闻中心,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学校正在收集学生情况,也报了警,但具体调查进展需以学校官方回应为准。
“相比这家公司,我更反感的是贩卖我们信息的人。”同是2014级学生、同样被入职江苏×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邓同学说,该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已经向他承诺,会联系税务部门删除相关记录,积极处理后续问题,对于愿意接受赔偿的同学,公司可以给予赔偿。
9月10日,邓同学、小刘和部分同学发现,税务局官网中的入职单位一栏还显示有江苏×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但工资记录已经消失。
记者了解到,已经有学生分别在靖江、无锡和上海等多地报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都属于“公民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3企业不透露信息来源
“我们要求很明确,主要是找出怎么泄露的,然后才是赔偿的事……我们真的很担心信息被二次泄露。”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小明说,9月7日,他发现自己也被入职了×鑫。
记者了解到,小明和邓同学都与自称×鑫负责人赵某的男子进行了电话沟通,该男子在电话中表示,公司确实用了学生的信息去抵扣今年的用工成本,如果“冲账”成功,公司“年底就可以少缴税”。
该男子还在电话中对学生说,“现在企业竞争太激烈了,利润太薄了,讲白了,就是那么回事,我们才会用这个办法,我们一旦有办法,谁会做这种事情”。不过,他始终没有向学生透露信息的具体来源。
记者检索天眼查发现,该男子使用的电话号码,与×鑫企业信息中的联系电话一致。9月10日晚,记者尝试联系这位自称赵某的男子及×鑫目前的法定代表人汤某平,两人的电话始终没有接通。另一家涉事公司,苏州×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孙某军接了电话,但记者说明身份后,他便挂断了电话。
邓同学对记者表示,虽然×鑫利用了学生的信息,但后续处理态度还可以。“关键是要找到信息泄露的源头。就像偷车的人和买赃车的人里面,偷车的更可恶。这家公司不买,还是有其他公司。我想找到的是那个卖信息的人。万一下次再卖,卖给其他贷款机构岂不是更危险……”他说。
“这次是有企业为了少缴税,下次会不会有人拿我们的信息去办信用卡?”小明说,追溯泄露源头、防止信息二次泄露,让学校给出说法,是学生目前的普遍诉求。
据《南方都市报》
[专家分析]
企业行为或为逃税
为何有多家企业在税务系统中虚报员工和工资记录?有专家表示,企业这样做,可能是为了逃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扣除,扣除数额越大,缴纳的税款越少。企业利用学生信息伪造工资记录,可以虚报企业的人力成本,从而减少纳税。
北京都高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高晓霞举例说,假如企业赚了100万元,在不考虑企业其他费用,只考虑经营成本的情况下,若每名员工的工资为1万元,10名员工就是10万元成本,扣减员工成本后的90万元就需要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税款。但若企业有20名员工,人力成本就是20万元,只就80万元的利润需要纳税。
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根据学生反映的情况,利用他们的个人信息伪造的月工资普遍为3500元。高晓霞分析,企业在税务系统中显示员工工资为3500元,既避免了为虚增的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又虚增了企业经营成本,减少了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记者发现,使用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的信息的企业多为保险公司。对此,高晓霞指出,保险公司是以人力资源为主的企业,主要依靠员工招揽客户买保险盈利,其行业特点决定了其经营成本主要为员工。当保险公司人力成本增加时,其缴纳的税款就会更少。保险公司虚构的员工人数越多,其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越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例举了多种偷税情形及处罚办法。据了解,如企业存在其中例举的偷税情形,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处罚,达到量刑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晓霞表示,如虚增人力成本与减少纳税的行为属实,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小刘、邓同学和小明为化名)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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