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 新修订个税法分3阶段实施
本报讯 为确保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税务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好过渡期政策,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据悉,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8年10月1日之前为过渡期政策准备阶段;第二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政策执行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准备阶段;第三阶段,2019年1月1日起为新税制全面实施阶段。其中,过渡期内工资、薪金所得将先行执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也将适用新的政策。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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