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清理“奇葩证明”,应设快诉机制
李英锋
9月7日,浙江台州一位80多岁的老人因身份证“过期”去银行取不出钱,来沙门派出所重办。民警发现身份证是能使用的。怕老人再跑“冤枉路”,民警给银行手写证明并留下电话称“有任何问题联系我们,别让老人来回跑”。(据澎湃新闻)
民警的手写证明,言简意赅,铿锵有力,被舆论称为“霸气证明”。这份“霸气”令人快意,从中折射出民警的责任与担当,更有为民服务的真挚情怀。但与此同时,这份手写证明的背后,也透露出民警的几分无奈。
近年来,各地纷纷加大对奇葩证明的清理力度,并推出一系列“减证便民”的政策措施,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但是,仍有一些环节或领域,依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奇葩证明、奇葩要求,其表现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内在逻辑都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的地方。这些缺乏人性化的操作流程,让群众多跑了路、多费了时、多花了钱,造成不必要的负担,也给群众的心里添堵。而相关部门的“霸气回应”,虽然能够“怼回”一些奇葩要求,及时为群众解决一些眼前的难题,但这种回应毕竟存在偶然性,其作用也有局限性,并非整治奇葩证明的普遍之计、长久之计。
据媒体报道,9月5日,司法部开通了“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开始受理民众对“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不合理证明的投诉举报。这一举措,无疑给群众提供了一条“反击”奇葩证明的便利渠道,也充分传递出治理奇葩证明的决心和意志。不过,从平台的有关规定看,其要求地方对有关奇葩证明的投诉举报在15天内反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20天。按理说,15至20天的反馈期限,时间并不能算长,投诉举报人往往也有时间、有耐心等待。但对于一些情况比较简单的奇葩证明,而且民众需要快速办理的事项,还应该设置更短的投诉处置时限。否则,投诉后等上十天半个月,可能急待办的事情就被耽误了。比如,参加考试、应聘招工等事项,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办好相关手续,可万一碰到“奇葩证明”,即便投诉有了结果,事情也会被耽误了。
众所周知,很多执法活动,都分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一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案件,往往适用简易程序,既提高了办案效率,也缩短了办案时间。对奇葩证明的投诉与受理,其实也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比如,开通简易投诉通道,派专人全天候值守,对于举报问题事实清楚、容易判别定性的,可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及时纠正,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反馈。如果条件允许,甚至可以将群众的投诉直通办事窗口,责令其现场整改。如此,就能最大程度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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