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男”遭反杀案考验司法尺度
[摘要]聚焦
28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江苏昆山一辆宝马车越线非机动车道,与一骑电动车的男子发生纠纷,宝马车上一名纹身男下车,把人打了一顿之后,还从车上拿出了砍刀,结果刀在纠纷中掉到了地上,对方捡起到来反将纹身男砍死。 28日晚间,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了该起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8月29日《法制晚报》)
“纹身男”砍人反被砍死,蜂拥而来的除了戏谑,还有大片鼓掌叫好声。在普罗大众的认知里,骑车男子的行为,俨然是一种合理的反抗,其反杀“纹身男”的举动,甚至不乏“除暴安良”的色彩。尤其是,在随后的信息披露中,“纹身男”还被曝有犯罪前科,该案也由此被贴上了“邪不压正”的正义标签。
不过,专业人士的声音,打破了舆论的欢呼。有律师指出,宝马男逃窜后,骑车男子仍然持刀追砍,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相关的依据是,按照我国法律,所谓的“正当防卫”只能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一旦不法侵害结束,继续伤人的行为就丧失了合法性。换言之,骑车男子砍杀“纹身男”,可能被认定“防卫过当”,面临追究刑责。
毫无疑问,面对暴力伤害,个体的“防卫”当有界限,否则,很容造成过度伤害。法律讲究“罪责相当”,设定“正当防卫”的法律红线,无疑具有十足的合理性。纵观世界各国,也都有相关规定。只不过,相较之下,我国对于“正当防卫”的界定较为严格。
韩国刑法规定,个人的防卫行为即便超过了限度,但只要其行为是在夜间,或者其他不安的状况下,由于恐怖、惊愕、兴奋或者恐慌而引起的,则不予处罚。而在德国刑法中,有四种不予处罚的防卫过当情形,其中一种是:本来可以用拳头就可以对付的,但防卫人出于惶恐或者恐惧,抓起刀子和手枪进行防卫。
不难看出,对于个体的防卫行为,上述国家的律法均考虑到了人的情绪性因素,基于此而进行“正当”与“过当”的裁定。毕竟,面临威胁或侵害时,大部分人都可能因情绪波动,司法裁定无疑当考虑“人之常情”。更何况,从根本上来说,“错”不在防卫人,而在引发这一事件的侵害人。
回到“纹身男”砍人反被杀一案,小小的交通事故纠纷,“纹身男”却拿出砍刀伤人,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心理波动不会很小。在夺得刀具后,骑车男追砍“纹身男”,很难说不是一种可以理解的应激反应。再则,“纹身男”失刀逃窜后,没有人知道,他是真的就此作罢,还是去寻找其他器械进行反击。换言之,危及人命的侵害行为可能再度袭来。
目前,该案在网络上引发了大量关注。这不仅因为其存在戏剧化反转,还因为,还击的骑车男子被质疑“防卫过当”,重燃了大众的经验性焦虑——面对暴力侵害,我们在进行反击时,很可能堕入另一个“泥沼”。此案是否存在“防卫过当”情形,尚待法律裁决定夺。但可以肯定的是,其结果,注定将又一次影响善与恶的角力与走向,司法部门当审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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