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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患者输液时发现输液袋内有“飞虫”药厂及院方共赔偿患者3万元

南国今报 2018-08-28 16:47 大字

去年7月,一居民在山东济南一家医院输液时,曾发现输液袋里有虫。图为输液袋里的虫子(图中红圈内)。 图片来源:齐鲁晚报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一市民爆料称,其朋友女儿在苏州市吴江区永鼎医院住院输液时,发现输液袋中有“飞虫”存在。8月27日,记者从吴江区委宣传部获悉,患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护理人员存在对查对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现医院已赔偿患者3万元,吴江区卫计委责成苏州永鼎医院对责任护士批评教育。

刘先生(化名)告诉记者,朋友的女儿在苏州市永鼎医院住院,8月18日正在输液时,发现吊瓶里有“飞虫”。“她住院期间每天都要吊针,18日下午4时,她发现输液瓶内有只疑似苍蝇的虫子”。

刘先生称,当时孩子家长立即叫护士和护士长前来,换了一瓶新的药水,院方也进行赔礼道歉。医方称,“药水瓶有标签,可能挡住了视线,护士没看到盐水瓶里面有东西”。

苏州市卫计委医政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经过吴江区卫计委现场调查核实,了解到瓶子里是个“小飞虫”。这名工作人员称,卫计委和食药监局已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等待处理结果。

8月27日下午,记者从吴江区委宣传部获得一份“关于苏州永鼎医院患者投诉输液袋内有异物”的调查回复。文中称,吴江区卫计委于8月21日接到电话投诉,即于当天下午联合卫监所、食药监局,到苏州永鼎医院调查事实经过。

经查,23岁患者苏女士在8月13日到苏州市永鼎医院住院治疗,8月18日输液时,家属发现输液袋内有异物。护士立即予以更换药液,并对红液进行封存,双方签字确认。患者经观察48小时后无任何不良反应,于8月20日治疗结束出院。发现异物的同批次的药品和注射器予以封存。

吴江区卫计委工作人员查看了封存的药液,因是透明的口袋封存,尚能看到有异物,类似于小飞虫,有翅膀,患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护理人员存在对查对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该事件于8月24日经医调委协商解决,医方一次性赔偿患方人民币3万元,其中药厂承担25000元。医院承诺患者于出院后两个月免费检验生化全套,如患者后期的血液系统出现问题,经鉴定与本次住院输液有关,医院负相应责任。

27日晚7时许,苏州永鼎医院院长王浙东告诉记者,由于无法判断飞虫来源,经商定,药品厂商赔付25000元,医院赔付5000元,共赔3万元给患者。“虫子非常小,芝麻粒那么大,很难判断是哪个环节的问题,护士是在正规输液室配药,药品是从医药公司进货,合作了10年了,是正规药品厂商。”但对于药品厂商的公司名称,他表示不方便透露。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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