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须主动调整价格
海口市:
开发商须主动调整价格
据新华社海口电(记者 王存福)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6日下发通知,限期要求开发商主动核实成本调整价格,不按相关规定重新申请价格备案的将被严肃处理。
按照通知,具备预售(现售)条件及有未售房源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18年9月28日前主动核实成本,调整价格,到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物价局)重新申请价格备案;如未按相关规定重新申请价格备案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自8月26日起,商品房销售价格经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物价局)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擅自调高备案价格;需调整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前20个工作日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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