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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是否该补偿低层?补多少?各地尚未有标准,只能靠协商

齐鲁晚报 2018-08-25 02:30 大字

老楼加装电梯,受采光、噪音等因素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低层业主利益受损。高层业主是否该补偿低层业主?补偿多少?这也关系着电梯能否加装成功。

从广州的经验看,从2017年开始,广州市各区掀起旧楼加装电梯浪潮,在政府补贴的刺激下,越来越多旧楼开始酝酿加装电梯。然而,有部分旧楼的高低层业主矛盾却依然难以调和。

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电梯加装批前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事项有异议的,业主应当自行协商。业主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协商或者调解。但《办法》中并未提及补偿标准。

广州市社科院城市管理研究所研究员黄石鼎带领的团队曾调查了140栋想要加装电梯的楼栋和54栋已经加装电梯的楼栋,根据“电梯使用频率”“加装意愿”和“房屋升值率”三个影响因素,编写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集资分摊费用的参考标准》。

这份调研结论提出了针对不同层高住宅的低层住户补偿标准,比如对于八层住宅来说,一、二层可以获得赔偿,对于九层和十层住宅来说,一、二、三层可以获得赔偿。

但各地并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参考,在黄石鼎看来,这很正常,“这个问题太复杂了,一万栋楼,可能有一万种特殊情况,不可能提一种标准,然后大家一致执行。”

对于具体补偿标准,最终靠的还是协商。居民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后确定。本报记者王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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