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出新规严防冤错案
本报讯 吉林省公安厅近日制定出台《关于预防和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确保执法办案人员严格依法收集固定证据,严防刑讯逼供,预防冤假错案,切实保障人权。
据了解,《规定》共19条,对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补强的范围、程序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明确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依法予以排除。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要强化执法监督管理,通过案件审核、现场监督、视频巡查等方式对取证过程进行检查,发现可能出现非法证据的,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侦查部门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弥补,严防非法收集证据行为的发生。 (刘中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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