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邋遢与廉洁
赵进华
在宋代的士大夫中,王安石是出了名的邋遢和不修边幅,他长年累月地不洗澡、不洗脸,连衣服也很少换。这一点无论在正史还是野史中均有不少记载,比如宋人笔记中谈道:“王荆公性简率,不事修饰奉养,衣服垢污,饮食粗恶,一无有择,自少时则然。”[《曲洧(wěi)旧闻》]。可见,邋遢就是老王的本色,一辈子始终如一,“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句名言在其身上并不适用。
有意思的是,王安石邋遢随性,其夫人吴氏却好洁成癖,以此之故,夫妻二人“每不相合”。
能说明吴夫人好洁的例子有这么两个:
有一次,王安石已出嫁的长女回江宁省亲,吴夫人特意吩咐家人用上好的布料制做了几件华丽的袍子,准备送给女婿。不巧的是,一只猫钻进了衣箱,沾染了新衣,吴夫人便命令婢女将新衣弃置在浴室,直到放坏了也不肯送人。事件记录者对此评论道:“其意不独恐污己,亦恐污人。”(《萍州可谈》)。这句话是说吴夫人能够推己及人,是真正的讲究人。不过这种“讲究”以家境充盈为前提,非一般人家所能做到。
王安石从相位上退下来后,曾两次担任江宁府(今南京)的地方长官。话说老王主持江宁府公事的时候,吴夫人向府里借了一件藤床使用。这藤床质地光洁,做工考究,对于苦于江宁溽暑的夫人来说,实乃居家祛暑之良品。后来老王告老辞官,夫人却没有主动把藤床归还府里。府里的办事人员前来索要,家人们慑于主母威严,也不敢明言。然而这天,老王突然兴致盎然,光着脚就上了藤床,而且翻来覆去躺了好一阵。夫人见了,立即命人将藤床送还府里。
读书至此,读者都要为之莞尔。这老两口实在是一对奇妙的组合:老王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老了老了仍然是一副邋遢样儿,而夫人也是姜桂之性老而弥笃,容不得半点肮脏。二人能够白头偕老还真是不容易呢!
轻松戏谑的故事不仅好玩有趣,亦可视作中国古代婚姻生活的鲜活史料,同时还有更为丰富的制度内涵等待我们去挖掘。我们感兴趣的一个问题是,为了一件普通的藤床,官厅的办事人员竟然可以不惮于曾经宰相的尊贵和刚刚卸任的地方政府一把手的余威而上门索要,当时一定有着一套完备严密的官物使用制度。对此我们不禁要问,老王睡藤床究竟是一时童心大作、率性为之,还是别有深意?愚以为后一种可能性更大。因为在宋代,借用公物不还可能构成犯罪,老王作为自律甚严且具有丰富政治经验的政治家,是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的。
宋代基本法典《宋刑统》中有多处条款涉及公务人员借用公家财物的情形。其一,《职制律》中规定:“诸监临之官,私役使所监临,及借奴婢、牛马驼骡驴、车船、碾硙、邸店之类,各计庸、赁,以受所监临财物论。”其二,《厩库律》中规定:“诸监临主守,以官奴婢及畜产私自借,若借人及借之者,笞五十。计庸重者,以受所监临财物论。”(疏议中解释道:“其车船、碾硙、邸店之类,有私自借,若借人及借之者,亦计庸赁,各与借奴婢、畜产同。”)其三,《厩库律》中又规定:“诸假请官物,事讫过十日不还者,笞三十,十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私服用者加一等。”(疏议曰:“‘假请官物\’,谓有吉凶,应给威仪、卤簿,或借帐幕、氊褥之类。”)
透过这些制度性的规定,我们可以感受到宋朝政府对公务人员“借用”公物行为规制之严密。在一般情况下,禁止主管官员在其管辖范围内借取官物(主要指大宗物件),否则构成犯罪;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发生婚丧嫁娶,官员可以假请官物,但必须按期归还,逾期一样构成犯罪。如果仔细去扣法条,我们会发现,吴夫人借藤床不还的情形与《宋刑统》三处条款的规定均不尽相符,实际上属于一种比较轻微的借用(侵占)官物的行为。
行为性质虽然轻微,并不代表不能够入罪。须知,中国古代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罪刑法定,无法按照律典上的罪名对号入座并不妨碍比附定罪,实在不行,律法上还有“不应得为”这样一个口袋罪。王安石一定深明其中利害,他一定还记得庆历四年监进奏院苏舜钦因为卖废纸以供聚餐,结果被以监守自盗的罪名而除名。真正的政治家在经济问题上是不能含糊的。老王估计早就将夫人的一举一动看在眼里,公家的便宜不能占啊!怎么办?来硬的不行,就玩点手段吧。于是便有了荆公睡藤床、夫人怒退货的一幕。
事实上,老王对经济问题的敏感不是一天两天了,甚至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想当年他担任知制诰,按照惯例,词臣可以接受各种润笔费用,他却一反常例,拒收润笔费,把那些馈赠都放在舍人院的屋梁之上。也正是因为老王在经济问题上一生唯谨慎,所以即便是他的政敌,也难以找到攻击他的口实,只能发出诛心之论,如说他“衣臣虏之衣,食犬惫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
不管政敌如何嘲讽,老王以他的坚守为公务人员树立了典范,赢得了人们的尊敬。
新闻推荐
新华社杭州8月16日电记者16日从台州市椒江区公安局获悉,台州椒江公安机关历经2个多月的侦查,成功侦破一起“线上线下”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