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无章可循才有靠关系之叹
黎青作
□殷国安
江西省南昌市民张华的母亲在南昌市某三甲医院确诊患上了罕见的黑色素瘤。黑色素瘤是皮肤癌中恶性程度排名最高的肿瘤之一,病情发展极快,且容易远端转移。张华打算送母亲到北京的医院治疗,但办理转诊却历尽艰难,连申请表都没有拿到。最后,张华辗转多人找关系,才联系到这家医院的一位内部人士,拿到转诊申请表,完成逐级审核,让他发出“不托人就没办法转诊”的感慨。(8月14日《半月谈》)
转诊之路为何如此艰难?一是医院的“账”:“患者转诊后去异地就医产生的可报销费用,一般由转出医院先行垫付,医院存在垫付后无法通过医保局审核结算的可能。”二是医保的“账”:治疗同一种疾病,一些大城市医院要比省内医院至少多花费30%左右,这意味着当地医保资金要支出更多。医保基金归地方统筹,在满足本地需求都紧张的情况下,管理部门当然不希望医保资金外流。三是考核的“账”:患者转诊难,在一定程度上也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关于转诊转院率的考核指标有关。
约束浪费医疗支出的转诊转院行为是必要的,本地医院能够治疗的小病,肯定不应该转到大医院,本地医院没有能力医治,必须转到大医院或专门医院。但是,本地医院自信可以治疗,但治疗效果会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发生误诊导致病情延误的,怎么办?医院总等自己治疗无效后才同意转院,而患者却从开始就要求转院,谁来决定?
对于是否批准转院,现在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多数只是看医生的自由裁量。正是因为转诊无章可循,患者才只能靠找关系解决。我们现在亟须结合本地资金情况和医疗水平,对转院标准做一个规范。当然,这个标准要完全合理是很难的,需要不断完善,但总比现在没有标准,只由医生医院自己决定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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