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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调整 莫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新政调整作出回应

潍坊晚报 2018-08-15 10:40 大字

本报讯7月2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发布以来,引起了广大缴存职工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随着2018年8月20日新政实施日益临近,在社会上和部分缴存职工中出现了关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后不再受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等误导性信息,误导了部分缴存职工,导致出现了部分职工集中到所在分支(办事)机构服务大厅排队办理业务的现象。为此,8月1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市民存在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在东方路一事业单位工作的范先生,最近与妻子商量着要把两人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提出来。因为,据范先生周围的朋友了解,8月20日之后,公积金提取政策越来越“严格”,如果现在不赶紧把账户的钱提取出来的话,未来说不定会更加收紧。“我周围好几个朋友最近都在忙活着排队提取公积金,虽然我也没真正明白怎么个改变法,但是现在提取肯定没坏处。”范先生说。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本次政策调整主要是对部分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恢复了亲情提取等提取项目,总体来看提取政策是适度放宽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重点支持城镇职工刚性住房需求,缓解公积金资金供需矛盾,新政策对有未偿清公积金贷款职工及配偶的提取政策进行了一定限制,即有未偿清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不得以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名义将公积金提取到本人银行账户(大病提取、临时困难救助提取、最低生活保障提取除外)。本着零跑腿的原则,可以通过办理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实现自动扣划公积金还贷款;也可采用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全部还清的方式直接冲减公积金贷款本金或本息。没有未偿清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则不受此限制,可继续正常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购房提取等提取。

在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广大缴存职工切勿轻信传言,对政策规定有疑问的可通过官方网站查阅通知公告栏目、拨打12329热线或到服务窗口咨询。建议近期不急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和单位经办人员,尽量避开8月20日前后到公积金服务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缴存业务,单位缴存业务请尽量使用网厅办理,避免因长时间排队等待耽误时间。8月20日新政实施后办理亲情提取等业务的职工,也请尽量避开8月底这段时间,以免因扎堆办理业务造成拥堵。

记者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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