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就《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拟规定职称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得技术突破等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昨日,记者从人社部获悉,《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日前已公开向社会发布。这是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后,人社部研究起草的对全国职称评定工作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按职称系列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分设高级、中级和初级3个级别。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等3类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此外,人社部拟规定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同时规定,职称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
此次征求意见截至2018年9月10日,公众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提出意见,也可通过电子邮件(lifachu@mohrss.gov.cn),以及寄信的方式提出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
职称评审申报流程
申报推荐
●申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应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或其指定的代办机构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兴业态、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可以由工作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机构履行审核、公示和推荐程序。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受理审核
●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负责受理评审范围内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请人参评资格。
●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审核后,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报告审核基本情况,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材料和书面审核意见。
组织评审
●评议组根据评审系列(专业)特点和申报人员的实际情况,考察申报人员实际水平,并给出初审意见。对申报人员的初审必须有3名以上评审专家参加。
●每次参加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采用材料评审、个人述职、面试答辩、说课讲课、实践操作或业绩展示等评价方式。
●评审会议结束时,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为申报人填写评审结论,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并加盖职称评审委员会印章。
●职称评审实行结果公示制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或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逐一复查。
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举报、申诉并负责核查和裁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定期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巡查。
【条件】工作绩效和创新成果成考核重点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并明确提出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据此,征求意见稿没有再对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作要求,并拟规定,职称评审“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去年人社部曾下发通知,对高级职称的评定作出明确规定,要求评审正高级职称必须取得本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在副高级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不过征求意见稿对3类人才评审高级职称开了“绿灯”,拟规定,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这3类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拟规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适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
记者注意到,此次规定的评审方式中增加了“说课讲课”、“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评价方式,尤其对于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增加了新形式。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程德安表示,过去高校教师无论是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往往只注重发表论文的数量,揽课题、发论文才是“正事”,授课认真与否只能“凭良心”。这种评价标准已不符合时代要求,甚至成为迟滞专业人员冒尖的障碍。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职称评审未来将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
【组织】自主评审单位不再审批评审结果
此次征求意见稿还拟对职称评审的权限进行下放,专业化人才评价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经授权开展的职称评审均按这个规定进行评审。
同时,在组织实施上,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评审。在监督管理上,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在监管方面,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建立职称评审公示制度、回避制度、复查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职称评审的客观公正,增强职称评审的公信力。
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评审纪律的,进行追责;评审专家违反评审纪律的,取消专家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职称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记入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流程】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职称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组织,依据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系列或专业组建,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3个级别。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按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根据需要,可按学科或专业组成若干评议组。
评审专家的每届聘期一般为1至3年。哪些人可被聘为评审专家?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权威性和知名度,具有本系列(专业)相应层级职称。同时,还要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实践经验丰富。
【服务】推广在线评审开放证书查验服务
征求意见稿拟要求,各地区、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的要求,建立权利平等、条件平等、机会平等的职称评价服务平台,减少纸质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供便捷化服务。
此外,推广在线评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开通在线咨询、在线指导等线上服务。建立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数据标准,规范评审结果等数据采集,实现系统的省级集中部署和数据向上归集,促进职称评审数据资源的聚集、整合和共享。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在保证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开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探索职称评审电子证书。
■释疑
人社部:职称评审改革让干得好的人评得上
对于职称制度改革,尤其是职称评审的改革,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过去一些年的现实情况看,职称评价标准中最受关注的是唯论文和外语、计算机与职称挂钩等问题。
这位负责人介绍,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系统地将职称评价标准归结为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实现“干什么、评什么”。
如何实现“干什么、评什么”?上述负责人表示,改革将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放宽评审条件,建立绿色通道,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实验室和厂房工地、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在火热的基层一线建功立业,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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