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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汽车城发生剧烈爆炸?自媒体平台管理人员造谣被拘留

江苏警方 2018-08-11 20:57 大字

2018年8月8日,被市民广泛关注的“常州武进汽车城发生剧烈爆炸”始作俑者、江苏盐城籍男子童某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江苏常州武进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日下午3时02分,

企鹅号“常州生活圈”自媒体平台上

传了一段火灾的视频,

视频里一个厂房冒黑烟后随后发生爆炸,

产生巨大声响,场面赅人。

视频被附上文字:“常州武进汽车城发生剧烈爆炸,具体原因不详,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现场视频曝光。”

该文随后被“天天快报”推送,

在网络上流传,

引发市民群众议论纷纷。

获此情况后,

武进公安分局立即开展调查,

经调查核实,

当天武进汽车城的确有一处厂区有火情,

系废纸废轮胎着火,

已被及时扑灭,无人员伤亡,

所谓“常州武进汽车城发生剧烈爆炸”

的情况子虚乌有。

8月8日傍晚,

武进公安分局依法对该信息的制造者童某进行了查处。

童某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经查,童某某系企鹅号“常州生活圈子”自媒体平台管理人员,据童某某称,当天下午他看到微信好友发来的一条从汽车内拍摄的厂房着火爆炸视频后,不经过核实,“认为这条消息发布出去很可能会火,点击量会比较高,”便登录自己负责营运的“常州生活圈”企鹅号,虚构“常州武进汽车城发生剧烈爆炸,具体原因不详,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的新闻进行了发布,向社会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在调查询问中,童某某对其存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武进公安分局依法对其执行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针对武进礼嘉某水处理公司发生废酸泄漏事件,继对在微信群散布谣言,称泄露物质为二氯二乙硫醚,即日军二战使用的芥子气的徐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后,该文的原创者常州武进籍沈某也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于8月6日被武进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沈某对废酸泄漏事件发生后当天下午1时许,以视频、文字的方式通过微信圈虚构发布“礼嘉一工厂发生毒气泄漏,目测嗅觉是芥子气”等言论,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违。

警方再度提醒广大市民:

在网络空间要具备最起码的明辨是非能力,上网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要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扰乱公共秩序、制造社会恐慌,不要轻信、随意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

警方将依法加大对各类谣言和违法信息的打击力度,一旦触及法律这根底线,将会受到法律惩处。

来源:平安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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