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对多个违规填海项目整改 禁止儋州海花岛纯商品住宅建设
2016年9月23日,海南省儋州市,航拍海花岛旅游休闲度假项目。视觉中国 资料
8月8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公布《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围填海专项整治和入海河流综合整治行动,解决围填海管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围填海审批执法监管不规范、违规围填海活动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污染等问题。
《方案》中提到,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全面禁止围填海活动以及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严禁挤占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
此外,研究出台《海南省围填海管控实施办法》,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政策,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审批。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置合法合规围填海项目,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
在整改措施清单中,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对多个地产项目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在填海城陆方面,海口市灯塔酒店填海成陆35公顷,2011年至今仍未进行开发建设;文昌椰林湾度假村人工岛项目填海成陆25公顷,2013年至今无项目入驻处于闲置状态;文昌南海度假村人工岛项目填海成陆26公顷,2013年至今未进行土地收储和“招拍挂”,处于闲置状态。对此,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要求上述企业在填海形成的土地上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并且海口市政府要研究制定处置方案,编制土地规划,报省规划委审查同意后依法审批。
在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方面,《方案》中提到,2013年,儋州市政府及海洋部门在海花岛项目用海审批过程中,未进行关联性审核,对恒大集团旗下5家子公司申请的36宗项目分三批进行确权,共批准填海783.57公顷。上述审批所涉各单宗项目的地理位置紧密相连邻。项目备案号相连、海域使用权人具有关联性,且批准用海面积均不超过27公顷,规避国务院审批。
对此提出的整改措施为,2018年6月底前,对海花岛项目存在的海洋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督促业主进行整改。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区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估,根据后评估结论和专家意见开展生态整治修复。对儋州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海花岛具体项目用海审批过程中,未进行关联性审核、分散审批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另外,在2016年,儋州市政府及海洋部门在海花岛项目中批准临时施工便道(非透水构筑物)。到期后未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相对人拆除施工便道,反而同意相对人提出的用海申请,并组织环评、论证、招拍挂出让海域使用权工作,存在违规审批临时用海的情况。
要求2018年6月底前对海花岛违法用海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业主单位拆除临时施工便道,依法终止三条临时施工便道(非透水构筑物)的挂牌出让。对儋州市海洋部门违规审批临时施工便道用海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上述的整改要在2018年12月底前结束。
除此之外,海花岛项目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和用海最初的审批为“旅游娱乐综合体”项目,但在填海形成土地后,儋州市政府把批准填海用途面积约31%的区域由旅游基础设施用海调整为住宅用地,用于商业地产开发。
对此,儋州市政府责令海花岛项目实施“双暂停”(暂停建设、暂停营业),对项目按分类整改要求列出措施清单,一个一个问题整改到位,项目销号一个复工一个。
由儋州市政府负责对海花岛项目填海形成土地的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报省规划委审查同意后依法审批。由省国土资源厅指导儋州市政府对未出让的土地严格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土地出让。禁止纯商品住宅建设。
调整建设内容,对已出让但未建设的土地,调整优化规划建设方案,责令建设单位调整和丰富产品类型,增加旅游度假产品,并增加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同时,鼓励企业与业主签订分时度假协议,变住宅产品为准经营性产品。
除了海花岛项目之外,整改方案中还对三亚莲花岛二期、万宁日月湾日岛项目、海口湾如意岛项目均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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