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雷霆行动 推进扫黑除恶
■本报记者 王粲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强力推进,破获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黑恶犯罪案件,取得了初步战果。
打造组织领导新格局
按照“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要求,下先手棋,打主动仗,以超常规举措,从四个层面强力推进。一是领导推动。市委常委会5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市委书记傅明先,市委副书记、市长石光亮等领导同志多次提出要求、作出指示。成立市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调度会、督导工作会、现场推进会等会议,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升温加压,强势推进。二是县区促动。各县市区普遍实行指挥部作战法,县委书记、县长任指挥长,抽调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划战区推动。实行重点案件重点事项由县级领导包保督办,每周坚持调度汇总,每月通报工作进展。对进展不力、排名滞后的由县委书记直接约谈责任人。三是部门联动。研究制定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让成员单位清楚干什么、知道怎么干,激发内在动力,形成对黑恶势力主动进攻的强大合力。四是督导调动。研究制定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方案》,成立10个专项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开展下沉式督导,目前已实现全市2轮督导全覆盖,督促整改事项110余项。
推进扫黑除恶取得新战果
将开展雷霆行动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抓手和载体,召开动员会,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了16类打击重点,分阶段、有步骤地不断整体推进。一是走访摸排线索。深入各建设工程领域调查摸底,通过走访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务工人员、物建信息员、现场察看、发放“一封信”等方式,深入摸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二是实行联系包保。建立政法部门负责人联系包保重点项目制度,由市扫黑办牵头,明确市县两级政法部门负责人具体联系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形成一对一联系,一对一包保,一对一负责的工作格局。
全市共对118个项目进行了包保,为有效防范、及时处置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破网打伞。坚持扫黑与反腐同步,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都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建立了双向移交、同步立案、同步调查、结果反馈等协调办案机制,通过开展直查、案件督办、交叉办案等方式,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
形成齐抓共管新合力
建立了“三项机制”, 有效破解了工作中出现的信息不畅通、线索移交不及时、部门单打独斗等工作瓶颈,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进行情况信息会商,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建立由市扫黑办主任牵头,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的疑难案件研讨机制,互通情报信息和工作信息,协调工作部署,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中推进。二是建立线索交办侦办机制。市扫黑办明确专人负责举报线索、问题线索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线索进行分析,从中选取线索清晰的进行督办。督办案件同时书面移交公安机关、纪委监察机关,纪委监察机关全程跟踪督促案件侦办工作。同时,根据举报线索、问题线索存量情况,每月定期召开会议,梳理问题线索中的特殊情况并提出处置意见,对情况特殊不能及时办结的做好情况说明,并及时与举报人沟通,实现线索零积存。三是建立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联动机制。政法机关同纪委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之间建立专项沟通协调机制,构建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绿色通道”,实现涉黑涉恶线索5个工作日内移交、通报、反馈。同时,每周定期沟通情况、交办线索、研究对策、解决问题,确保信息、线索共享,案件查办同步,合力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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