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会·和空姐没谈成的我
□林少华
毕业四十三年了。1975年,吉林大学。转眼就是2018。班长是上海人,毕业返回上海,近日从上海打来电话,问我去不去参加同学会。“老林啊,去吧!说一句伤感话,见一次少一次!”我略一迟疑,回答:“去!”
忙固然忙,可我怎么好再说不去呢?同学会办了四次,头两次我勉强去了,后两次坚决推了。忙并非说谎,但忙不是根本性理由。哪个不忙?蜜蜂忙,蝴蝶蜻蜓就不忙吗?根本性理由,是我不想去。说实话,大学三年零八个月,没有什么美好记忆是属于我的,莫如说不美好的记忆倒是鱼贯而来。在校每月六元助学金的苦日子,寒假回家母亲揪心的咳嗽声,无可诉说的隐秘性精神痛楚,急性黄疸性肝炎,祖母去世,外祖母去世……没有花前月下,没有卿卿我我,没有燕舞莺歌。多少个黄昏形影相吊地在校园久久徘徊,多少次夜半咬着被角吞声哭泣,多少个凌晨醒来静听冷雨敲窗。般般样样,桩桩件件,早已把逃离农村上大学的欢欣冲去堤外。并不夸张地说,就好像全世界所有的冰雹同时锁定目标朝我头上打来,而且基本持续三年零八个月之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之于我,漫说大任,直到退休连个小小的党支部副书记也没任上,而心志当年倒是苦不堪言——你说这样的大学生活有什么好留恋、好回顾的呢?而大学同学会,有意也好无意也罢,势必以某种形式还原现场,撬开记忆的封盖。问题是,这个根本性理由不好向班长明说,尽管脑袋灵光的班长倒是一向善解人意。是的,世界上不能明说的理由也是存在的。
此外还有一个理由:我这个人一向对集体、团体、整体之类——无论作为概念还是作为实体——提不起兴致。说痛快些,不热爱集体。天生性喜孤僻,懒得“吃瓜”凑热闹。说具体些,我对日语二班九男七女十六个人中的每一个人可能都怀有程度不同的好感,但对日语二班这个班集体却全然没有感觉。这点可以明说,实际上也在同学会上明说了。至于怎么说的,且听下文分解。
六月中旬,全班十六个人中的十三人会聚北京(实际上一多半本来就在北京)。先在一个同学家里碰头(顺便说一句,这个同学家里雇有菲律宾女佣,一开门就眉飞色舞跟我们讲英语,立马搞得只会讲汉语和日语的我们自惭形秽),吃罢主人招待的日本料理,分乘几辆“奔驰”一路奔驰一个多小时,到得延庆一座名叫“香屯”的小山村,在一处农家院屯军扎寨。附近山头有原形毕露的秦长城断墙残垣,村头巷尾一丛丛粉色蜀葵正值妙龄,俨然花枝招展的菲律宾女佣。老态龙钟的栗树,一枝出墙的红杏,石碾子,轱辘井,石板路,木门楼,大西瓜,水蜜桃。空气清新,凉爽宜人。不坏,的确不坏,比刚才三百平方米的老同学的豪宅强似三百倍。
农家院为四合院样式,有炕,有床,宽敞,自在。很快各就其位,安放妥当。随后围着院子中央两张大圆桌坐定,准备开班会。原来的生活委员张罗茶水,原来的班长安排日程、主持会议。只有我这个原来的团支书下岗了。团员倒是还有,但似乎已经转为“夕阳红”旅行团的团员了。班会正式开始,班长发表讲话。突然,“天降大任于斯人也”,班长指定我第一个发言:“听说你到处忽悠,又忽悠得好,这回也给老同学忽悠一场!”其实,别人比我“忽悠”得更好,或京师正厅,或“985”博导,或中日合资老总赴日如履平地,或私企老板就不差钱……但班长有令,不便推辞。于是我首先梳理之于我的二班同学和同学二班的关系,解释说自己两次缺席同学会并不意味着不想念、不感激老同学。而后举例说明其实我是多么感激作为个体的老同学。
例如,孙大姐(班里她年龄最大,我们都这样称呼)见我毕业后南下广州孤苦伶仃,出于同学情谊,就把她当时在广州白云机场当空姐的妹妹介绍给我。空姐,尤其上世纪70年代的空姐,全国加起来都没有现在的“空客”多,一般人坐飞机上天简直比步行登天还难。甭说空姐的长相,那一身制服就足以把所有男性乖乖制服。然而空姐的姐姐硬是把那样的妹妹介绍给了我这个穷困潦倒的天涯孤客,即使没谈成我也感激终生……孙大姐接着说道:“林同学那时候可傻了!听我妹妹说,你去她机场宿舍,也不好好坐着,不正经说话,站在那里东看一眼西看一眼,不知你在看什么,闹不清是什么意思。后来我还劝过妹妹,说林少华是才子,不会谈恋爱,但会写诗。不嫁给他,你要后悔一辈子的。但妹妹说后悔一辈子也不嫁给呆子……”
这下可把大家听呆了。说实话,这事我对谁都没说过。我再是呆子,也晓得“和空姐没谈成”不是可以随时显摆的事。如果不是参加同学会,不是班长降大任于我,不是我对同学个体心存感激,除了当事人,这个世界上根本不会有人知道这个跟空姐没谈成的我!
(本文作者为中国海洋大学教授、著名翻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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