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代购”亟待纳入监管视线
新锐观察
□河北杨玉龙
外卖为吃货们解决了很多时间和距离上的难题,但是还有人不满足,想吃外地的特色美食,甚至还指定品牌,就想吃特定一家店的食物。这些需求催生了一项新的业务:美食代购。卖家赶到店里,将这些食物打包带走,通过快递送给买家。这些代购网店生意都不错,但红火背后,部分网店却涉嫌超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据《现代快报》8月5日报道)
作为一种市场行为,“美食代购”无疑迎合了消费者的需求。虽然这其中蕴藏着种种风险,但笔者以为,一是对其不能一概否定,二是也不能对其放任不管。应该将这种新型经营行为纳入监管视线,以促使“美食代购”在规矩的框架内行进,才能更好地让消费者放心消费,也推动行业向好发展。
从报道中发现,“美食代购”大致存在如下几方面问题:一是食品质量问题,二是卖家的资质问题,因为再次包装涉嫌无证经营。比如,将食品抽真空进行再次包装,光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不行的,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维权问题,吃出问题谁来负责?消费者容易陷入维权困境。
对此,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曾经表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禁止网上异地销售。从监管角度而言,一是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都不能缺失。对于线上而言,电商平台对于“美食代购”网店须严把资质审核,比如“美食代购”需要二次包装,若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就是违规,对此就须严把审核关口;对于线下而言,对实体店的监管同样不能放松,毕竟,实体店从事异地代购同样不能缺失相关资质。
二是对违规的“美食代购”亟须依法处置。以媒体记者的体验为例,在网购平台上查找了十多家这样的代购网店,这些网店只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都位于小区住宅楼内。尽管媒体没有曝光具体名单,但是相关部应及时介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美食代购”及时进行依法处置,并排查其他同类网店,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此外,消费者进行“美食代购”时,要认清商家资质,别因为一时贪吃给自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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